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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ifornia Guard Card 逮捕权 Practice Questions

依据《加州刑法典》第834至851条所赋予的拘留与逮捕权——这些法律明确了逮捕的定义、谁可以执行逮捕(依§836执法人员对比依§837的普通公民)、何为合理依据,以及逮捕之后应如何处理。

Sample 逮捕权 questions

1. 根据加州刑法典 §835,逮捕通过以下哪种方式进行?

实际限制该人的人身自由,或该人服从于执法人员的羁押

PC §835 将逮捕定义为通过"实际限制该人的人身自由,或该人服从于执法人员的羁押"来实施。被逮捕者可以受到为实施逮捕和拘留所合理需要的限制。口头声明 (a)、召唤警察 (c) 和证人指认 (d) 本身均不构成 §835 项下的逮捕。

Cal. Penal Code §835

2. 一名私人保安将一名扒手羁押。根据 §835,保安可以使用何种程度的限制?

为实施逮捕和拘留所合理需要的限制

PC §835 明确允许被逮捕者"可受到为其逮捕和拘留所合理需要的限制"。过度或惩罚性的限制超越了此权限,会使保安面临民事和刑事责任。如果合理,手铐是允许的,但法律并不要求 (b);"一切必要武力" (a) 不是法定标准;完全不限制 (d) 会使逮捕落空。

Cal. Penal Code §835

3. 一名未携带武器的嫌疑人,在未被触碰的情况下,听到保安说"你被逮捕了"后停下,并将双手放到背后。根据 §835,逮捕是否已发生?

是——服从羁押已满足 §835 的要求

PC §835 将"服从于执法人员的羁押"列为实施逮捕的两种方式之一。在被逮捕者自愿服从的情况下,无需身体限制。私人保安人员也可根据 §837 (公民逮捕) 实施逮捕,在合法的私人逮捕后,必须在不必要拖延的情况下交付被逮捕者 (§847)。不要求书面确认 (d)。

Cal. Penal Code §835, §837

4. §836 授予执法人员而 §837 未授予私人的逮捕权限较广泛的是哪一项?

基于合理理由对重罪进行逮捕的权限,即使实际上没有重罪发生

PC §836(a) 允许执法人员基于重罪已发生的合理理由进行逮捕,即使事后证明没有重罪实际发生,也能很大程度上免于民事责任。相比之下,PC §837(3) 要求重罪"实际已发生"——对是否有罪行发生的误判可能使私人面临错误逮捕的责任 (见 Cervantez v. J.C. Penney Co.)。这是执法人员与私人逮捕权限之间最重要的区别。工具 (a, d) 和报告 (c) 并非相关的法定区分。

Cal. Penal Code §§836, 837

5. 两分钟前,一名证人报告说看到有人在店内打了另一人一耳光。嫌疑人仍在停车场附近。根据 §837,保安是否可以因此轻罪殴击逮捕嫌疑人?

否——对于轻罪,该罪行必须在私人实际在场时发生

PC §837(1) 授权私人针对"在其在场情况下犯下或试图犯下的"公共罪行实施逮捕。对发生在保安实际感知之外的轻罪的证人报告不能满足该要求。保安可以短暂拘留以进行调查或召唤警察;对于非在场情况下发生的轻罪,由警察实施逮捕。§837(2)-(3) 项下的重罪逮捕遵循不同规则——见下一题。

Cal. Penal Code §837(1)

6. 一名私人保安收到可信报告,称一名已确认身份的员工在当班早些时候犯下了商业入室盗窃 (重罪)。该员工仍在场内。根据 §837,保安是否可以逮捕该员工?

是的——§837(3) 允许私人对实际已发生的重罪进行逮捕,只要逮捕者有合理理由相信被逮捕者犯下了该罪

PC §837(3) 授权私人在"重罪实际已发生,且其有合理理由相信被逮捕者犯下该罪"的情况下实施逮捕。与轻罪不同 (§837(1) 项下仅限在场情形),私人可基于合理理由对重罪实施逮捕。合理理由标准要求超过单纯怀疑。逮捕后,保安必须不必要拖延地将被逮捕者交付给执法人员或治安法官 (§847)。

Cal. Penal Code §837(3), §847

7. §837 项下的"合理理由"指以下哪一项?

能使具有普通谨慎与审慎的人形成对该人有罪的诚实而强烈怀疑的事实

People v. Ingle (1960) 53 Cal.2d 407 案中的"合理理由" (通常称为"相当理由") 标准是:一种事实状态,能使具有普通谨慎与审慎的人相信并诚意持有对被逮捕者犯罪有诚实而强烈的怀疑。这远高于单纯怀疑 (a),但远低于刑事审判的"排除合理怀疑"标准 (b)。无客观事实依据的纯主观信念 (d) 不足以满足要求,会使保安面临错误逮捕的责任。

Cal. Penal Code §836; People v. Ingle (1960) 53 Cal.2d 407

8. 一名保安亲眼目睹店内正在发生的武装抢劫。根据 §837,该保安可以:

对该重罪逮捕嫌疑人,使用合理武力,并不必要拖延地将其交付给警察

PC §837(1) 允许私人对在其在场情况下犯下或试图犯下的任何公共罪行——包括重罪——进行逮捕。武装抢劫是重罪 (PC §§211, 212.5)。允许使用与 §835 限制权一致的合理武力,但战术现实和执法人员安全最佳实践在此处占很大权重——大多数 BSIS 课程建议不要直接与武装嫌疑人交锋。逮捕后,保安必须不必要拖延地交付被逮捕者 (§847)。BSIS 不会预先授权特定逮捕 (d)。

Cal. Penal Code §§837(1), 835, 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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