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寿险与年金第 104 / 315 题
根据《国内税收法典》第79条,雇主为雇员支付的多少团体定期人寿保障可不计入雇员应税收入?
a.前5万美元
b.前2.5万美元
c.前10万美元
d.雇主支付的全部保障,不论金额
解析
第79条规定雇主支付的前5万美元团体定期寿险保费成本不计入雇员应税收入。超过5万美元部分的成本,按国税局Table I计算,作为推算收入计入雇员W-2表。
法律依据: 26 U.S.C. §79免费刷完整 315 道题库 — 无需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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