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共 10 章7% of exam 占考试比重

住宅保单(DP)

住宅财产项目用于承保不适合房主项目的住宅建筑:出租房、季节性住宅、因条件原因无法通过房主核保的老房子,以及业主仅需财产保障的一至四户家庭小型物业。本章介绍三种ISO住宅表格(DP-1、DP-2、DP-3)、资格条件、各项字母保障、承保危险、理赔条件(包括共保和60天空置规则)、最常见的批单,以及一个核心事实——住宅保单基础表格不包含任何责任保障。掌握以下八节内容大致覆盖考试7%的题目。

三种ISO住宅表格——DP-1、DP-2、DP-3

ISO发布三种住宅财产表格,保障范围依次更广、保费依次更高。DP-1基本表格采用指名危险方式,承保一组以火灾和雷电为首的简短危险清单,住宅损失按实际现金价值赔付。DP-2扩展表格同样为指名危险,但增加了扩展危险(坠物;冰、雪或冰雹重量;水的意外排放;管道冻结;突然电气损坏),并在满足80%共保的条件下按重置成本赔付住宅损失。DP-3特别表格以开放危险(全险)方式承保住宅和其他建筑——即任何未明确除外的损失原因均在保障范围内——而个人财产仍按指名危险承保。在非业主自住或其他不符合HO资格的风险上寻求广泛保障时,DP-3最常被采用。

DP-1基本表格
指名危险;住宅按ACV赔付;保费最低、保障最窄
ISO DP 00 01
DP-2扩展表格
指名危险并加入扩展危险;满足80%共保即按重置成本赔付住宅
ISO DP 00 02
DP-3特别表格
住宅和其他建筑开放危险;个人财产指名危险;住宅按RC赔付须满足80%共保
ISO DP 00 03

资格条件——DP可以承保谁和什么

住宅财产表格承保住宅单元不超过四户的住宅建筑。被保险人可以是业主自住者、将住宅出租给他人的业主(房东),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是承租人为其在租住宅中的个人财产投保。因建筑年代、状况、占用方式或地理位置等原因不符合房主保单资格的风险,往往可以通过DP承保。季节性住宅、第二居所及空置住宅通常以DP方式投保。超过四户的住宅、主要用于商业目的(非附带性商业活动)的物业,以及公寓单元业主的室内保障,均不符合DP项目的资格。

一至四户家庭住宅
最多四户单元;业主自住、出租、季节性或空置
ISO住宅财产资格
DP常见用途
出租房、季节性/第二居所、不符合HO项目的住宅
ISO住宅财产手册
不符合资格的风险
5+单元建筑、主要商业用途、公寓单元内部(HO-6)
ISO住宅财产资格

字母保障——A、B、C、D、E项

住宅财产表格采用五项字母保障,与房主保单第一部分相对应。A项保障承保住宅本身,包括附属建筑和内置设备。B项保障即其他建筑,自动按A项限额的10%提供(在DP-2和DP-3中作为附加保险),用于独立车库、棚屋、围栏等。C项保障即个人财产,必须按所选限额单独添加;与房主保单不同,并非自动包含。D项保障即公平租金价值,赔付因承保损失导致住宅不宜居住期间损失的租金收入。E项保障即附加生活费用,赔付被保险人本人居住的住宅因故无法居住时所产生的额外费用。D项和E项通常合计共享A项的一定百分比(DP-2/DP-3通常为20%,DP-1通常为10%)。

A项保障—住宅
住宅建筑、附属建筑及内置设备
ISO住宅表格 A项
B项保障—其他建筑 = A项的10%
独立车库、棚屋、围栏;在DP-2/DP-3中为附加保险
ISO住宅表格 B项
C项保障—个人财产
必须单独选择限额;不像HO那样自动包含
ISO住宅表格 C项
D项保障—公平租金价值
承保损失导致住宅不宜居住期间损失的租金收入
ISO住宅表格 D项
E项保障—附加生活费用
仅DP-2和DP-3标准提供;赔付被保险人因住宅不能居住而产生的额外费用
ISO住宅表格 E项

承保危险及其赔付方式

DP-1承保以火灾、雷电、内部爆炸为首的基础危险清单;标准的扩展危险(风灾、冰雹、爆炸、暴动、飞行物、车辆、烟雾、火山喷发)通常通过批单或选项加入。DP-2包含DP-1的全部内容并加入扩展危险,如坠物;冰、雪或冰雹重量;水或蒸汽的意外排放或溢出;管道冻结;以及人工电流造成的突然损坏。DP-3则将住宅和其他建筑转换为开放危险保障,即除非保单明确除外,否则损失原因均在承保范围内。住宅赔付方面,DP-1为ACV,DP-2/DP-3为重置成本(须满足共保条件)。在所有DP表格下,个人财产均按ACV赔付,除非加入个人财产重置成本批单。

DP-1基础危险
火灾、雷电、内部爆炸;EC危险须通过选项/批单加入
ISO DP 00 01
DP-2加入扩展危险
坠物;冰/雪/冰雹重量;水排放;冻结;突然电气损坏
ISO DP 00 02
DP-3住宅及其他建筑开放危险
除非明确除外否则承保;个人财产仍为指名危险
ISO DP 00 03
赔付方式
住宅:DP-1按ACV,DP-2/DP-3按RC并适用共保;个人财产:除非加RC批单否则按ACV
ISO住宅表格—损失赔付

共保和80%重置成本条件

在DP-2或DP-3下,被保险人若要就住宅的部分损失获得全额重置成本赔付,其投保金额在损失发生时须至少达到住宅完整重置价值的80%。若不足80%,保险公司按受损部分的实际现金价值或按比例分摊额(投保金额÷应投保金额 × 损失额 − 免赔额)两者中较大者赔付。完全损失按保单限额赔付,不受共保影响。共保鼓励业主按价值投保而非购买部分保障,代理人应定期重新计算重置成本,以应对建筑成本上涨。

80%共保门槛
住宅至少投保至重置成本80%方可就部分损失获得全额RC
ISO住宅表格—损失赔付条件
共保处罚公式
ACV与(投保金额÷应投保金额)× 损失 − 免赔额,取较大者
ISO住宅表格—损失赔付
保单限额封顶
损失超过保单限额时不适用共保处罚;限额即上限
ISO住宅表格—损失赔付

DP与HO对比——住宅保单无责任保障

住宅保单与房主保单最关键的区别在于:DP是纯财产合同。无论保障多么广泛,DP基础表格均不包含第二部分(责任或医疗费用)保障。房东、季节性住宅业主或任何希望就滑倒摔伤等侵权索赔获得场所责任保障的DP被保险人,必须加挂个人责任补充批单,或在另一份责任或伞式保单中列明该场所。相比之下,房主保单自动包含个人责任(L项)和医疗费用(M项)保障。忽视这一缺口是考试中最常见的错误之一,也是现实中真实存在的E&O风险敞口。

DP基础表格无责任和医疗费用保障
纯财产保障;第二部分保障须通过批单加入
ISO住宅财产表格
个人责任补充批单
加入L项(责任)和M项(医疗费用),相当于HO第二部分
ISO DP 04 01或等效条款
HO自动包含责任
房主保单第二部分无需批单即提供L项和M项
ISO HO表格

60天空置规则及其他主要条款

住宅财产表格包含一项空置条款:若住宅在损失发生前连续空置超过60天,则若干承保危险将被暂停。具体而言,超过60天空置门槛后,保险公司将不赔付故意破坏或恶意损害、玻璃破碎、自动喷淋系统漏水、水渍损失,以及盗窃(如已加批单)造成的损失。火灾等其他危险按保单其他条款继续承保。空置意味着无人居住且没有可供使用的物品;暂时无人居住的住宅与完全空置的住宅处理方式不同。其他标准条款包括损失发生后的义务(及时报案、保护财产、清单、宣誓询问、损失证明)、对损失金额争议适用的评估程序,以及将被保险人对责任第三方的追偿权利转让给保险公司的代位求偿条款。

60天空置除外若干危险
连续空置60天后:故意破坏、玻璃破碎、喷淋漏水、水渍、盗窃(如已加批)均不赔
ISO住宅表格—空置条款
损失后义务
及时报案、保护财产、清单、宣誓损失证明、配合调查
ISO住宅表格—损失后义务
评估与代位求偿
评估解决损失金额争议;代位求偿将追偿权利转给保险公司
ISO住宅表格—条款

常见DP批单

由于DP基础保障较窄,常通过批单进行定制。个人责任补充批单增加第二部分责任和医疗费用保障。盗窃保障批单(业主自住为广泛盗窃,非业主自住为有限盗窃)将盗窃列为承保危险,通常对珠宝、枪支、银器等高被盗物品设有分项限额。个人财产重置成本批单将C项保障由ACV改为重置成本赔付。列明个人财产批单则将高价值物品(珠宝、艺术品、收藏品)逐项列明,并提供开放危险保障且不设分项限额。法规或法律批单加回为遵守现行建筑规范而增加的施工费用保障。地震和洪水均被DP除外,须分别通过单独批单、加州地震局(CEA)或国家洪水保险计划(NFIP)获得。

个人责任补充批单
为纯财产DP加入L项(责任)和M项(医疗费用)
ISO DP 04 01
盗窃保障批单
广泛盗窃(业主自住)或有限盗窃(非业主自住);高被盗物品设分项限额
ISO DP 04 72/04 73
个人财产RC批单与列明个人财产批单
RC批单升级C项赔付方式;SPP以开放危险列明特定物品
ISO住宅批单
法规或法律、地震、洪水
法规或法律回购规范升级费用;地震和洪水须另行投保(CEA、NFIP)
ISO批单;CEA;NF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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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May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