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要求与履行
本章讲解一项工程的完整流程——从准备竞标报价,到估算和控制成本,再到拟订合法合规的合同、开具账单和收尾结算。加州在承包商合同中写入了非常具体的规定,尤其针对住宅工程,考试会考查确切的数字和期限。
竞争性投标流程
投标是以特定价格完成既定工作范围的正式要约。在公共工程和许多大型私人工程中,业主会公布图纸和规范,邀请承包商在截止日期前提交密封标书,并公开开标。合同通常授予价格最低、且具备资格并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符合要求"指标书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说明;"具备资格"指承包商具有资质、持有执照、办妥保证保险且有财务能力完成工程。
投标保证金与投标错误的处理
在公共工程和竞争性私人工程中,业主常要求投标保证金——通常为投标金额的10%——以保证投标人若中标将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无正当理由退出,可能丧失投标保证金,或承担其报价与下一名报价之间的差额。加州法律给予有限救济:投标人若因诚实的、实质性的文书或计算错误(而非判断错误)撤回标书,须及时发出书面通知——通常在开标后五天内——并证明该错误。
估算基础与成本控制
估算是对工程成本的预测;估错价是赔钱或丢标的最快途径。完整的估算应将直接成本——人工、材料、设备和分包商——相加,再加上间接成本,如工程间接费(许可证、监理、临时设施)、公司管理费、应急储备金和利润。成本控制是指在工程进行过程中将实际支出与估算进行对比,使承包商及早发现超支。定期将估算与工程成本报告进行比较,是盈利承包商的核心习惯。
项目组织、进度计划与价值分解表
中标后,承包商须对工程进行组织:分配职责、订购长交货期材料、并编制进度计划。关键路径法(CPM)将项目分解为各项活动,按顺序连接起来,并找出相互依赖任务中最长的链条——即关键路径。关键路径上任何活动的延误都会拖延整个工程,而具有"浮动时间"的任务有缓冲余地,可以延后而不造成损害。价值分解表是另一份文件,将合同总价拆分为分项金额,以便随着各部分完工准确开具进度款账单。
何时须签订书面家庭装修合同
当人工和材料的合计费用超过500美元时,家庭装修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法律明确规定了必备内容:承包商的姓名、营业地址和执照号;房主签约日期;大致的开工和竣工日期;工作和材料说明;合同总价;首付款和付款计划;以及若干必备的消费者保护声明。合同必须清晰可读,在任何工程开始前交给房主,并由双方签署。
首付款上限与进度付款
在家庭装修合同中,首付款绝不得超过1,000美元或合同总价的10%——以较少者为准。10%按未含任何融资费用的价格计算。5,000美元的工程,10%为500美元,因此上限为500美元;30,000美元的工程,10%为3,000美元,因此1,000美元的上限起作用。首付款之后,合同必须采用与实际完成工作或交付材料挂钩的付款计划——每一阶段开具的金额不得超前于已完成工作的价值。
3天取消权
签订家庭装修合同或上门推销合同的买方有权在三个工作日内取消合同——即在签约后第三个工作日午夜之前——无需任何理由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承包商必须向买方提供措辞清晰的权利通知书及一份取消表格,合同本身也须对此作出说明。某些买方享有更长期限:年满65岁的老年人通常享有五个工作日。对于紧急或必须立即进行的维修,买方可在另行签署的声明中放弃取消权。
书面变更单
变更单是对合同的书面、经签署的修订,用于增加工程、删减工程、替换材料,或调整价格或进度。住宅合同方面,法律要求在额外工程进行之前以书面形式记录每一项变更,且承包商和房主双方都必须签署。仅凭口头承诺进行额外工程有风险:未经签署的变更难以执行,因此承包商可能无法就额外的人工和材料收取费用。变更单应描述变更内容、说明新的金额,并注明对竣工日期的任何影响。
新建住宅(房屋)建造合同
为将自住的业主建造全新独栋住宅,适用的法规与普通家庭装修工程不同。这类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包含类似的消费者保护条款,但不受1,000美元/10%首付款上限的限制。承包商和业主可协商首付款及进度付款计划,但法律要求该计划须商业上合理并与施工里程碑挂钩。合同仍须披露承包商执照号及必备声明,且付款不得超前于已完成的工作。
合同类型及成本风险由谁承担
合同如何确定价格,决定了谁来承担成本意外。在固定价格(总价)合同中,承包商为整个既定工作范围报出一个价格,并承担成本高于估算的风险——但若成本低于估算则保留节余。在成本加酬金合同中,业主报销实际成本加上约定的酬金或百分比,因此由业主承担成本风险。计时计料合同按固定小时工资率加材料费计费,同样将风险置于业主。单价合同确定每单位(每立方码、每平方英尺)的价格,因此最终总额取决于实际安装的计量数量。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
许多承包商合同包含仲裁条款,要求争议由私人仲裁员解决,而不诉诸法院。加州法律允许住宅合同中含此类条款,但对其呈现方式作出规范。仲裁条款必须在合同中明显独立标出,以规定的字号和格式印刷,并紧置于签字栏之前,使消费者注意到它。该条款必须包含法定披露,告知买方同意仲裁即放弃陪审团审判权和上诉权,买方须另行签署或草签该披露。
及时付款法
加州的及时付款法规为款项沿建筑链向下流动设定了期限,使承包商和分包商不至于久等。在私人工程中,业主一旦批准进度款,通常须在规定期限内付款给直接(总)承包商。总承包商收到款项后,须在七天内将分包商应得部分向下传递。无善意争议而错过这些期限,会使付款方除欠款外还承担法定罚款——通常为不当扣留金额每月2%——且胜诉方可追偿律师费。
保留金与违约金
保留金是业主从每笔进度款中扣留的一定百分比——通常为5%至10%——直至工程完工,作为承包商将完成并改正工程的担保。总承包商可从其分包商处扣留相同比例的保留金,保留金在工程获验收后释放。违约金是合同规定的固定金额,业主可就每一天无正当理由的延期竣工收取。加州仅在违约金条款是对实际损害的合理预估时才予以执行;若条款被设定为惩罚而非对损失的诚实估计,则不可执行。
维修权法、工程废弃与项目收尾
维修权法(常称SB 800)为新建住宅设定了全州统一的建筑质量标准及缺陷处理程序。它界定了具体的功能标准——涉及渗水、给排水、电气和结构性能等项目——并要求房主在起诉前先通知建造商并给予维修机会。另外,无正当理由废弃工程是CSLB严肃纪律处分的依据。工程通常在实质性完工时收尾——即业主可按预定用途使用项目时——此后,待遗留清单项目改正完毕,最终付款(含释放的保留金)即到期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