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工程第 690 / 1632 题

加州公共工程项目上的项目劳工协议(PLA)通常:

a.只要协议符合《公共合同法》第2500条
b.凡州拨款超过100万美元的工程都必须采用
c.被禁止,因为这对非工会企业构成歧视
d.仅在由联邦拨款的公共工程上才可采用

解析

《公共合同法》第2500条允许授予合同的机构使用工程劳资协议(PLA),只要该协议对工会与非工会承包商一视同仁地接受投标、承认工人自行选择代表的权利、禁止罢工与闭厂、设有争议处理程序,并对项目上所有承包商和分包商具有约束力。因此 PLA 既未被禁止,也不限于联邦工程。它也不是达到某个金额就强制适用:是否采用由授予合同的机构决定。第2503条则从另一方向着手,对禁止使用 PLA 的宪章城市附加州建设资金的条件。

法律依据: Public Contract Code §2500; §2503

免费刷完整 1632 道题库 — 无需注册。

Own the complete CSLB Law & Business guide — PDF + EPUB, $24.99 →

同考点相关题目

最近核对: · 审核流程

PrepPass 团队 · 依据官方资料核对 California CSLB Contractor License Law & Business Exam · 我们如何核对
审核人 Abraham Chen — Licensed California General Contractor (CSLB License #1101856 — 核实)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