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与法律第 101 / 200 题

一名保安私下向商店经理和响应警察报告涉嫌扒手。该购物者结果是无辜的并起诉口头诽谤。最可能适用什么抗辩?

a.民法典 §47(c) 项下的有条件 ("共同利益") 特权——通讯在无恶意的情况下在防损和执法方面有共同利益的当事人之间进行
b.绝对立法特权
c.诈骗法规
d.工伤补偿专属性

解析

民法典 §47(c) 对在无恶意下在共享共同利益的当事人之间所作的通讯提供有条件特权。保安向商店经理 (雇主共同利益) 和警察 (执法共同利益) 的私下报告通常属于 §47(c)。该特权因恶意而败诉——知道虚假或对真相的鲁莽忽视。向无关旁观者的公开、大声指控超出特权范围。绝对立法特权 (b) 保护官方程序中的陈述,而非现场报告。诈骗法规 (c) 和工伤补偿专属性 (d) 无关。真实也是诽谤的完整抗辩,与特权分开。

法律依据: Cal. Civil Code §47(c); Sanborn v. Chronicle Publishing Co. (1976) 18 Cal.3d 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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