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通与公关第 156 / 200 题
加州的 Unruh 民权法案 (民法典 §51) 禁止企业场所基于受保护特征进行歧视。在 Unruh 项下,LGBTQ+ 客人:
a.有权获得与任何其他客人相同的完整和平等的便利、优势、设施、特权和服务
b.可能因安全原因被要求使用指定入口
c.如果保安个人不赞成,可以被拒绝进入
d.仅在律师陪同时享有权利
解析
民法典 §51——Unruh 民权法案——保证加州所有人"完整和平等的便利、优势、设施、特权或服务",无论性别、种族、肤色、宗教、血统、国籍、残疾、医疗状况、遗传信息、婚姻状况、性取向、公民身份、主要语言、移民身份或性别认同和表达。差异化入口路线 (b)、个人信念拒绝 (c) 或律师在场要求 (d) 违反该法案,并使企业和保安面临法定损害 (目前每次违规最高 $4,000 加律师费) 和禁令救济。
法律依据: Civil Rights Act of 1964 (Title II/VII); California Unruh Civil Rights Act, Civ Code §51免费刷完整 200 道题库 — 无需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