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单条款第 282 / 315 题

夫妇二人在同一车祸中死亡。丈夫持有一份 $500,000 寿险保单,妻子为主要受益人,成年儿子为或然(contingent)受益人。保单含标准「共同灾难」条款(130 天生存期)。妻子先丈夫去世 2 小时;儿子存活。身故给付归谁?

a.归妻子的遗产,因为她比丈夫存活
b.在妻子的遗产与儿子之间均分
c.依无遗嘱继承归丈夫的遗产
d.归或然受益人(儿子),因为共同灾难 / 生存条款要求主要受益人比被保险人多存活一段指定时间(通常 30 至 180 天),而妻子未达到该期限

解析

共同灾难条款(亦称「时间条款」或「生存条款」),依 California Insurance Code §10170 授权,并由 Probate Code §103(《统一同时死亡法》)强化,要求主要受益人比被保险人多存活一段规定时间(通常 30、60,最多 180 天),保险金方可归主要受益人。如果主要受益人未在该期间内存活,则保险金转而归或然受益人。其目的是避免「双重遗产认证」(保险金先经妻子遗产,再立即转给其继承人),并尊重被保险人的可能本意。选项 A 和 B 在条款下仍把妻子视为存活。选项 C 忽视了主要与或然受益人安排;无遗嘱继承仅在没有有效受益人存活时适用。

法律依据: California Insurance Code §10170; California Probate Code §103 (simultaneous death)

免费刷完整 315 道题库 — 无需注册。

同考点相关题目

最近核对: · 审核流程

PrepPass 编辑团队 · 依据官方资料核对 California Life & Health Insurance License Exam · 我们如何核对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