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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责任险
22 道题疏忽包括以下四个要素:(1) 注意义务;(2) 违反义务;(3) 相当原因(近因);(4) 实际损害。故意并非疏忽的要素,而是侵权(如殴打、非法拘禁)的核心特征。即使被告毫无故意,只要存在疏忽,也可能承担责任。
Common law of negligence (Restatement (Second) of Torts §281)加州依据 Li v. Yellow Cab Co. 采用纯粹比较过错制度。原告的赔偿按自身过错比例扣减,但即使原告过错超过50%(甚至99%),亦不丧失诉求权。因此80%过错的原告可获得10万美元的20%,即20,000美元。采用修正比较过错制度的州会禁止此原告获赔,加州则不会。
Li v. Yellow Cab Co., 13 Cal. 3d 804 (1975) (pure comparative negligence)第51号提案(《民法典》§1431.2)保留了对经济性损害的连带责任,但将非经济性损害责任限定为各被告按其过错比例分别承担。因此,被告A对全部300,000美元经济损害承担连带责任,再加上200,000美元非经济损害的10%(即20,000美元),共计320,000美元。由于B无偿付能力,原告无法从A获得更多非经济损害赔偿。
Cal. Civ. Code §1431.2 (Proposition 51)上级负责原则(respondeat superior,拉丁文「让主人回答」)使雇主对雇员在职务范围内的过失行为承担替代责任。事故发生时该司机正在执行工作任务,故雇主与该雇员承担连带责任。严格责任适用于异常危险活动(如爆破);事实自证是举证规则;自愿承担风险是疏忽的抗辩。
Restatement (Third) of Agency §7.07 (respondeat superior)标准CGL包含三项保障。A项保障在承保期内于承保区域内由「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B项处理人身及广告侵害(诽谤、恶言等)。C项为不论过错均支付的医疗费用。污染通常不在A项承保范围内,仅有有限例外。
ISO Commercial General Liability Coverage Form (CG 00 01) – Coverage ACGL的B项(人身及广告侵害)承保特定的非人身伤害类故意行为,包括:以口头或书面发表内容对他人或机构进行诽谤或恶意中伤、侵犯隐私、非法拘禁、恶意起诉、违法驱逐,以及在被保险人广告中侵犯版权或标语。诽谤属于经典的B项理赔。
ISO CGL Coverage B – Personal and Advertising Injury在「事故制」保单中,触发承保的是「事故」发生之日(即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发生的日期),而非报案或索赔日期。即使索赔在近三年后才提出,2024年10月生效的保单仍负责赔付。「索赔制」保单则正相反:只有在承保期内提出(并报告)索赔,才会触发承保。
ISO CGL – Occurrence vs. Claims-Made trigger索赔制承保触发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 底层伤害发生于追溯日期当日或之后(此处为2022年1月1日);(2) 索赔在保单期(或已购买的延长报案期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并报告给保险公司。在未购买延长报案期的情况下,2025年1月1日之后报告的索赔不在承保范围内。基本5年附加延长报案期可加费购买,但被保险人未予购买。
ISO CGL – Claims-Made trigger, Retroactive Date, ERP每一次事故受「每次事故限额」(1,000,000美元)的约束;600,000美元远未超过该限额。一般累计限额为保单期内对承保损失(产品-竣工业务以外)所支付的总额上限。在支付700,000美元后,累计限额仍剩余1,300,000美元,故第二次理赔可全额支付600,000美元。(产品-竣工业务累计限额为单独限额。)
ISO CGL – Limits of Insurance section产品-竣工业务承保在承包商完工并离开承保人场所之后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露台完工且承包商已离开施工现场后,由该项工程引发的任何伤害均属于「产品-竣工业务危险」。场所与营运适用于发生在被保险人场所或施工进行期间的伤害。
ISO CGL – Products-Completed Operations HazardC项——医疗费用是一种无过错的善意保障。它对发生在被保险人场所或营运过程中的事故所致人身伤害支付合理的医疗费用,不论被保险人是否在法律上负有过错。限额通常较低(每人5,000至10,000美元)。其目的是避免小额理赔在A项下升级为诉讼。
ISO CGL Coverage C – Medical Payments职业责任保险(也称错误与遗漏保险或E&O)承保因提供或未提供专业服务而引发的索赔。房地产经纪人披露重大瑕疵的义务是一项专业义务,而非场所风险。标准CGL的A项不承保因专业服务而产生的责任。大多数E&O保单采用「索赔制」承保。
Professional liability / Errors & Omissions practice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D&O)保护董事和高级职员免于因其公司职务行为所引发的「不当行为」个人责任,如所谓的违反信义义务、管理不善或披露不实。EPLI承保与雇佣相关的不当行为(歧视、骚扰、不当解雇),不涉及对股东的义务。
Directors & Officers (D&O) liability practice雇佣行为责任保险(EPLI)承保因雇佣关系引发的不当行为:性骚扰或其他骚扰、基于受保护类别的歧视、不当解雇、报复行为、未予晋升及类似主张。工伤保险承保工作场所的人身伤害类伤害(不包括针对员工的故意行为)。CGL的A项不承保因雇佣关系产生的伤害。
Employment Practices Liability Insurance (EPLI)网络责任险既承保第一方成本(取证调查、依据《加州民法典》§1798.82的通知费用、信用监控、勒索软件付款、营业中断),也承保第三方责任(监管罚款、客户诉讼)。当今的CGL表格已加入「数据泄露」除外条款(ISO CG 21 06 或类似批单),使单独的网络责任保障必不可少。
Cyber Liability practice (CCPA implications)伞式保单同时提供:(1)在底层保单之上的超额限额;(2)更宽广的保障范围,可在底层不响应时「下沉」作为主保险使用(须扣除自保留额)。真正的超额保单则依条款随附:仅在底层限额之上承保,且只承保底层所承保的范围。超额较窄,伞式较广。
Commercial Umbrella vs. Excess Liability principles加州一般禁止dram-shop诉讼(《工商业及职业法》§25602(b)),但§25602.1设有重要例外:向「显然醉酒的未成年人」售酒的持牌商家可对由此造成的伤害承担民事责任。由于标准CGL的酒类责任除外条款(CG 00 01)将「从事售酒业务」的被保险人除外,因此需另行投保酒类责任保险。
Cal. Bus. & Prof. Code §25602.1 (Dram Shop)§11580(b)(2) 要求加州所有责任保险均允许第三方判决债权人在获得对被保险人(判决债务人)的终局判决后,且在被保险人破产或资不抵债时,直接对保险公司提起诉讼,索赔金额以保单限额为限。该规定保护在被保险人无力个人赔付时的受害原告。
Cal. Ins. Code §11580(b)(2)《民事诉讼法典》§335.1规定加州人身伤害或非正常死亡之诉的诉讼时效为2年。该伤害发生于2024年6月1日,故提诉截止日为2026年6月1日。2026年7月1日提诉迟了一个月,将因时效抗辩而被驳回。(书面合同之诉时效为4年,依§337;口头合同为2年,依§339。)
Cal. Code Civ. Proc. §335.1 (2 years for personal injury); §337 (4 years for written contract)侵权(tort)是一种因违反「法律为保护他人所规定的义务」(如合理注意义务)而产生的民事不法行为。合同义务则源于当事人通过协议「自愿承担」的义务。同一事实有时可产生两类责任(医生的渎职既可为侵权也可为违约),但「义务的来源」这一区分是根本性的。
Tort vs. contract liability principlesCGL A项除外「从被保险人立场视之为预期或故意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故意侵权如殴击、攻击、侵入正是该除外条款所针对的情形。(个别例外如为保护人员或财产而使用合理武力。)保险公司对该故意殴打既不负辩护义务,亦不负赔偿责任。
ISO CGL exclusions – Expected or Intended Injury依据 Knight v. Jewett,加州承认「首要风险承担」(primary assumption of risk)为完全抗辩:当原告自愿参与(或观看)某项活动,而该项风险为该活动所固有时,被告无须保护原告免受该固有风险。被界外球击中属于观看棒球比赛的固有风险(即「Baseball Rule」),故球场除采取合理安全措施外,对观众不负保护义务。加州在1975年(Li v. Yellow Cab)已废除「助成过失」作为完全免责事由。
Assumption of risk doctrine (Knight v. Jewett, 3 Cal. 4th 296 (1992))最近核对: · 审核流程
California Property & Casualty Broker-Agent License 考什么?
California Property & Casualty Broker-Agent License 由 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Insurance (CDI) 主办。下面的主题权重直接来自官方考试大纲——请优先学习占比最高的主题。
考试大纲(按权重)
- 18%加州保险法与职业道德
- 15%房屋保险
- 15%汽车保险
- 10%商业财产
- 10%意外责任险
- 10%财产保险基础
- 7%住宅保险
- 7%工伤赔偿
- 5%保险基本原理
- 3%加州特定规则
这门考试有多难?
较难。California P&C 经纪人考试为 150 题,3 小时,60% 通过,在 PSI 进行。与 Personal Lines 高度重合,但额外涵盖商业财产、工伤赔偿与责任险。
- 推荐学习时间
- 6-10 周内 100-150 小时(须完成 52 小时 CDI 执照前培训)
- 首次通过率(估计)
- 首次通过率约为 50-60%。覆盖面广(10 个主题领域)是最大挑战。
- 重点学习方向
- California Insurance Code(CIC)与加州特有规则——约占考试 25%,也是外州考生最吃力的部分。
以上数据(通过率、费用、薪资)为近似值,可能变动——在依据前请务必向官方考试机构或发照部门核实。
常见问题
加州财产与意外险(P&C)有多少道练习题?+
215 道原创练习题,涵盖加州保险局(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Insurance)财产与意外险经纪人/代理人执照考试的全部 10 个主题。
P&C 模拟练习是免费的吗?+
是的,完全免费。无需注册,无需信用卡。包含无限次练习和一次 150 题的限时模拟考试。
这些是真实的 CDI P&C 考试题目吗?+
不是。所有题目均为原创内容,根据加州保险法(California Insurance Code)、Title 10 CCR、民法典、劳工法典、车辆法典以及标准 ISO 保险表格概念编写。我们从不抄袭真实考题或付费备考机构的题目。
加州 P&C 经纪人/代理人考试的及格分数是多少?+
60%,并设有分项最低线(sectional cuts)。真实的 CDI 考试在 PSI 考试中心进行,约 150 道选择题,时长 3 小时。
P&C 经纪人/代理人执照可以销售哪些产品?+
汽车保险(个人 + 商业)、房主保险、住宅保险、商业财产保险、意外/责任险(CGL)以及工人赔偿保险——可向加州居民及企业销售。
加州 P&C 考试是否提供越南语或中文版本?+
提供——AB 451(2018 年)法律要求 CDI 必须提供英语、西班牙语、越南语、中文(普通话)和韩语版本的保险代理人执照考试。
我应该先考 P&C 执照还是 Personal Lines 执照?+
P&C 涵盖更广(商业 + 个人)。Personal Lines 范围较窄(仅住宅 + 个人汽车),课前学时较少(32 小时 vs 52 小时),考试也较短(约 100 题 vs 约 150 题)。许多代理人会先选择与自己想做的业务相匹配的执照;很多人之后会从 Personal Lines 升级到 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