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组织与执照第 436 / 1632 题

一名持照的C-10电气承包商做广告称其还能从事普通屋顶工作,尽管它并不持有C-39屋顶类别。这种广告是:

a.可以接受,因为该承包商至少持有一张有效的执照
b.可以接受,因为屋面与电气属于互相关联的工种
c.可以接受,只要每项屋面工程都不足5,000美元
d.不当,因为它宣传了该执照本身并不包含的那个分类

解析

§7027.1(a) 规定,任何人未持有所宣传分类的有效执照而为本章所涵盖的施工工程做广告即构成轻罪,唯一的通融是持照的建筑类或工程类承包商可以以「普通承包商」名义做广告;§7027.1(c) 又在其他处罚之外加上 700 至 1,000 美元的罚款。§7059.1(a) 从名称一侧打击同一行为,禁止使用会让人以为持照人具备其执照并不包含分类资格的商业名称。因此持有 C-10 并不买来宣传屋面工程的权利,这是 (a) 的错处;两个工种是否相邻无关紧要,这是 (b) 的错处;也没有任何金额能让分类之外的广告变得合法,这是 (c) 的错处——§7048(a) 的 1,000 美元讲的是谁根本无需执照,而不是持照人可以宣传什么,且 §7048(c) 连这项豁免也从任何以承包商身份做广告的人手里收回。§7030.5 另外要求在所有这些材料中列明执照号码。

法律依据: Bus. & Prof. Code §7027.1(a), (c); §7059.1(a); §7030.5; §7048(a)

免费刷完整 1632 道题库 — 无需注册。

Own the complete CSLB Law & Business guide — PDF + EPUB, $24.99 →

同考点相关题目

最近核对: · 审核流程

PrepPass 团队 · 依据官方资料核对 California CSLB Contractor License Law & Business Exam · 我们如何核对
审核人 Abraham Chen — Licensed California General Contractor (CSLB License #1101856 — 核实)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