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LB 雇佣要求 Practice Questions
雇佣法是法律与商业考试中占比最大的单一主题,约占题目的20%。加州在几乎每个方面对劳动者的保护都比联邦法律更严格,因此即使只雇用一名员工的持牌承包商,也必须熟练掌握入职文件、ABC测试、加班、用餐与休息时间、发薪时限、最终工资期限、工资单及记录保存。
Sample 雇佣要求 questions
1. 一名员工周一工作了10小时。根据加州法律,必须支付多少加班时间?
劳工法第510(a)条规定每个工作日超过八小时的部分按1.5倍支付,因此周一工作10小时产生2小时加班,按一倍半计算。「没有加班」套用的是联邦FLSA规则,只计每周超过40小时的部分——加州的每日门槛更严格,本题适用加州规则。若每日门槛是九小时,答案才会是1小时。加州确实有双倍工资,但要到每个工作日超过12小时之后,而该员工只做到10小时。
Labor Code §510(a)2. 一名员工在一天内工作了13小时。根据加州法律,工资结构如何?
劳工法第510(a)条规定:一个工作日内超过八小时的工作,按不低于正常工资率的1.5倍计付;一日内超过十二小时的工作,按不低于正常工资率的两倍计付。因此13小时分成三段:8小时正常工资,第9至12小时按1.5倍,第13小时按2倍。全部13小时按正常工资,套用的是联邦做法——只计一周超过40小时的部分,没有每日加班。把多出的5小时全按1.5倍,是漏掉了十二小时这个双倍工资的触发点;全按2倍,则是把双倍工资提前了四小时。
Labor Code §510(a)3. 在加州,员工每周最多工作多少小时后才适用每周加班规定?
加州要求对每工作周超过40小时的所有工作时间支付加班费(1.5倍)。无论是否已触发每日加班,此规定均适用。
Labor Code §5104. 员工连续工作一周7天。根据加州法律,第7个连续工作日的加班规定是:
劳工法§510(a)规定:在一个工作周连续第7天工作的前八小时按正常工资率的一倍半支付,当天超过八小时的部分按双倍支付。按正常工资付全天完全忽略了第七天的加班溢价。从第一小时起就按双倍,是单日工作超过12小时的规则,而不是第七天前八小时的规则。全天只按1.5倍,则漏掉了§510在第八小时之后加上的双倍那一档。
Labor Code §510(a)5. 员工何时必须获得30分钟的用餐休息时间?
雇主必须在员工工作第五小时结束前提供30分钟无薪用餐时间。如果轮班不超过6小时,双方可以协商放弃休息。
Labor Code §5126. 员工在8小时轮班期间有权享受多少次带薪休息?
加州规定每四小时工作(或主要部分)须有一次10分钟的带薪休息。8小时轮班触发两次10分钟带薪休息。
IWC Wage Orders7. 建筑员工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辞职。雇主何时必须提供最终工资支票?
当员工未提前72小时通知辞职时,雇主有72小时时间提供最终工资支票。如果员工提前72小时以上通知,则工资在最后工作日到期。
Labor Code §2028. 如果承包商解雇(开除)员工,何时必须支付最终工资?
劳工法第201(a)条规定,雇主解雇员工时,已赚取而未支付的工资立即到期应付,第208条则把支付地点定为解雇地点。72小时的期限属于第202条,适用于不提前通知即辞职的员工。不计周末与节假日的24小时规则,是第201.7条针对石油钻井裁员的狭窄例外。下一个常规发薪日是第204条关于在职期间工资的一般规则,从不适用于解雇。
Labor Code §201(a); §202; §201.7; §208Want more 雇佣要求 questions? Practice the full topic with timer and progress trac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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