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与温度控制第 248 / 319 题

加州的热 TCS 食品两阶段冷却规则要求食品在严格时限内通过危险温度区。正确的时限是?

a.从 135°F 到 41°F 在一个 4 小时窗口内完成
b.从 135°F 到 70°F 在 1 小时内,从 70°F 到 41°F 在再 4 小时内
c.从 165°F 到 41°F 在 6 小时内,无中间检查点
d.从 135°F 到 70°F 在 2 小时内,从 70°F 到 41°F 在再 4 小时内(共 6 小时)

解析

加州零售食品法规 HSC §114002 要求烹煮过的 TCS 食品在 2 小时内从 135°F 冷却到 70°F,再在 4 小时内从 70°F 冷却到 41°F(或更低),总冷却时间不得超过 6 小时。两阶段结构的原因是细菌生长(产气荚膜梭菌、蜡样芽孢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在 70°F 到 125°F 之间最快,所以前 2 小时窗口是快速生长区的关键击杀;后 4 小时窗口涵盖冷库降温。选项 A 用一个 4 小时规则,这是冷藏不达标的最大时限而非冷却规则。选项 B 是 FDA Food Code 2005 的写法(数字相同但选项 D 按照加州 CRFC 公布的格式包含总时长)。选项 C 取消了 70°F 的中间检查点并给出过多总时长。批准的冷却方法包括浅盘(深度小于 4 英寸)、冰浴、冰棒和速冻机。

法律依据: HSC §114002

免费刷完整 319 道题库 — 无需注册。

同考点相关题目

最近核对: · 审核流程

PrepPass 编辑团队 · 依据官方资料核对 California Food Handler Card Exam · 我们如何核对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