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与履行第 536 / 1632 题
总承包商收到一张联合支票,抬头同时为分包商和其材料供应商。加州的最佳做法是总承包商应该:
a.先背书存入总承包商自己的账户,再付款
b.把支票直接交给供应商,完全不理会分包商
c.事先签订联合支票协议并取得弃权文件
d.兑现支票后由总承包商自行决定分配比例
解析
保护来自两点:在支票流转之前就谈定联合支票的条件,并在交付时交换《民法典》§8132格式的有条件留置权弃权与解除书——协议说明资金如何分配,弃权书则记录款项已到达两位收款人,这正是让供应商的留置权不落到工程上的原因。先把支票走总承包商自己的账户,等于把两位收款人的钱变成总承包商手里的钱,反而招来联合支票本要避免的索赔。只付供应商而跳过分包商,会让分包商的人工款无人支付、其留置权依然存在。至于按总承包商的意思分配一张两位收款人的支票,那不是总承包商的裁量权——两位收款人都必须背书。
法律依据: Civil Code §8132免费刷完整 1632 道题库 — 无需注册。
Own the complete CSLB Law & Business guide — PDF + EPUB, $24.99 →
同考点相关题目
- 私人工程项目中一名干墙分包商于 3 月 1 日完成了其工作范围,当天整个工程也实际完工。未记录任何完工通知。根据《民法典》§8414,分包商记录机械师留置权的最晚日期大约是:
- 私人项目工程因融资争议连续停工 35 天。业主根据《民法典》§8174 记录了停工通知。这对分包商留置权期限有什么影响?
- 消费者家庭装修合同中包含一项条款,强制屋主在任何争议中支付承包商的全部律师费,同时禁止屋主追偿其自己的律师费。根据《民法典》§1670.5,审查该条款的法院可以:
- 总承包商从业主处收到 20 万美元的进度付款。分包合同要求向已完成工作的水管分包商支付 4 万美元,该笔款项已包含在付款中。根据 B&P §7108.5,总承包商必须在收到款项后多少天内付款给分包商?
- 私人项目的分包商完成工作,总承包商扣留了 5% 的尾款。业主已验收项目并将所有尾款释放给总承包商。根据加州民法典 §8814,总承包商必须在多少天内释放分包商的尾款?
- 一份家庭装修合同总合同价格为 48,000 美元。根据 B&P §7159(d),承包商在任何工程或材料交付前可要求或接受的最高首付款是:
最近核对: · 审核流程
PrepPass 团队 · 依据官方资料核对 California CSLB Contractor License Law & Business Exam · 我们如何核对
审核人 Abraham Chen — Licensed California General Contractor (CSLB License #1101856 — 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