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加州房屋保险所承保的财产而言,被保险人的可保利益必须在哪个时点存在,索赔才能获得赔付?
a.损失发生时
b.仅在保单生效时
c.整个保单期间,但损失发生时不必存在
d.财产保险不要求具备可保利益
解析
《保险法》第286条规定,所保财产上的利益「须在保险生效时以及损失发生时存在,但其间不必持续存在」。两端都必须具备,中间的间断并不导致保单失效;但决定索赔能否「获得赔付」的,是损失发生时的那一端:在火灾发生前一天已将房屋出售的业主,在损失发生的那一刻并无可保利益,因而无法获赔。(b)错误,因为仅在保单生效时具备利益并不足够;(c)错误,因为在整个保单期间具备、却在损失发生时缺失,恰恰是第286条所不接受的;(d)错误,因为第286条要求财产保险具备可保利益。与之相对的是人寿保险,同一条文对其作了相反处理——利益须在保险生效时存在,而在损失发生时则不必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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