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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处理
24 道题1. 向指定个人受益人一次性支付的人寿保险身故赔偿金在联邦所得税上如何处理?
IRC §101(a) 规定因被保险人死亡而支付的金额不计入受益人的应税总收入。仅在分期领取中,死亡日期之后产生的利息部分才需缴税。
IRC §101(a)2. 判断一份终身寿险是否属于修订型养老合同 (MEC) 所适用的是哪种测试?
依据 IRC §7702A,若头七个合同年度任一年内累计保费超过七年付款限额,则该合同为 MEC。走廊测试与 CVAT/GPT 用于判断合同是否依 §7702 构成人寿保险。
IRC §7702A3. 从非 MEC 的终身寿险中部分提取现金价值在税务上如何处理?
IRC §72(e)(5) 对非 MEC 寿险采用 FIFO 顺序:先按免税方式取回已缴保费(基础),超出基础部分作为普通收入征税。MEC 合同则采用相反的 LIFO 顺序。
IRC §72(e)(5)4. 一名 50 岁的所有人从一份 MEC 中提取 10,000 美元,其中超过基础的收益为 4,000 美元。联邦税务处理通常为何?
MEC 分配采用 LIFO:前 4,000 美元为收益部分按普通收入征税,余下 6,000 美元为免税基础返还。因所有人未满 59½ 岁,IRC §72(v) 对该 4,000 美元应税部分另加征 10% 联邦附加税。
IRC §72(v)5. 下列哪一项交换在 IRC §1035 下不属于免税交换?
§1035 允许寿险换寿险、寿险换年金、年金换年金,以及(自 2006 年 PPA 之后)以上任一换合格长期护理合同。唯有「年金换寿险」不被允许,因为它会把税务递延的年金收益转化为免所得税的身故赔偿金。
IRC §1035(a)6. 1982 年 8 月 13 日之后签发的非合格延期年金,未年金化前的提取在税务上如何处理?
IRC §72(e)(2) 对 1982 年后签发的延期年金未年金化前的提取适用 LIFO:先以普通收入身份提取全部收益,待收益取完后才开始返还免税基础。年金化给付则改用 §72(b) 的免税比例。
IRC §72(e)(2)7. 依 IRC §79,雇主为雇员提供多少额度的团体定期寿险保额可不计入员工应税收入?
IRC §79 将雇主支付的前 5 万美元团体定期寿险保额的成本从雇员应税总收入中排除。超过 5 万美元部分的成本按国税局 Table I 折算后计入雇员收入。
IRC §798. 雇主全额支付雇员团体长期残疾保险保费,且未将该保费计入雇员工资。雇员日后因残疾领取月度给付,这些给付如何征税?
依 IRC §105(a),雇主以税前方式为雇员支付残疾保费时,雇员日后领取的残疾给付全部计入应税总收入。§104(a)(3) 下的免税给付规则只在雇员以税后资金自付保费时才适用。
IRC §105(a)9. 当一份非合格年金合同进入年金化阶段时,「免税比例」用于:
依 IRC §72(b),免税比例把每笔年金给付分为不应税的合同投资额返还部分与应税的利息部分。所有人完全收回投资额后,余下给付全部应税。
IRC §72(b)10. 下列哪一项最能使人寿保险身故赔偿金不计入被保险人的联邦遗产总额?
依 IRC §2042,只要被保险人保留任何「所有权要素」,身故赔偿金即计入其遗产总额。将保单所有权转入 ILIT(同时避开 §2035 三年回溯)是把保单移出遗产的标准做法。指定配偶只是递延、并非排除;保费付款方式与 §2042 计入与否无关。
IRC §204211. 下列哪一陈述最能描述健康储蓄账户 (HSA) 的联邦税务待遇?
依 IRC §223,HSA 享有著名的三重税务优惠:缴款可扣除(或通过工资税前缴付),账内增值税务递延,用于合资格医疗支出的提取免税。非合资格提取按普通收入征税,且 65 岁前还会加征 20% 罚款。
IRC §22312. 一名投资者以 40,000 美元从原所有人手中购入面额 500,000 美元的现有寿险保单,并在被保险人五年后去世前每年继续支付 5,000 美元保费。该投资者不属于 §101(a)(2) 所列任一豁免受让人。500,000 美元身故赔偿金中有多少需作为普通收入向该投资者征税?
IRC §101(a)(2) 的对价转让规则使在向非豁免方有偿转让保单时,§101(a) 免税资格失效。新所有人的基础为所支付对价加后续保费 (40,000 + 25,000 = 65,000)。超过该基础的身故赔偿金 (500,000 − 65,000 = 435,000) 按普通收入征税。
IRC §101(a)(2)13. 在非 MEC 的寿险保单仍然有效的情况下,未偿还的保单贷款在联邦所得税上如何处理?
对非 MEC 寿险的贷款不构成分配,只要保单仍然有效就不课税。一旦保单失效或被退保而贷款仍未偿还,则该未偿还贷款被视为视同分配,超过所有人基础的收益按普通收入征税。
IRC §72(e)14. 合资格长期护理保险合同所支付的给付通常在联邦所得税上如何处理?
依 IRC §7702B,合资格长期护理合同的给付在国税局每年指数化的日限额或实际合资格服务费用孰高者范围内可从应税收入中排除。报销式给付按实际支出全额免税;日限额式给付以年度日上限为界。
IRC §7702B15. 关于修订型养老合同 (MEC) 的联邦税务处理,下列哪项陈述正确?
IRC §7702A 下的 MEC 标签只改变生前的税务处理。生前分配按 LIFO 课税(收益先出为普通收入),若 59½ 岁前领取,依 §72(v) 加征 10% 附加税。因被保险人死亡而支付的身故赔偿金仍依 §101(a) 不计入受益人收入。
IRC §101(a) and §7702A16. 一位保单持有人希望将一份现金价值为 $50,000 的终身寿险保单交换为一份非合格延期年金。关于其税务处理,下列哪项陈述正确?
根据 IRC §1035,保单持有人可以将寿险保单交换为年金(或年金换年金、寿险换寿险),无需在交换时确认收益,前提是合同由同一人持有且资金直接从一家保险公司转移至另一家(即 '1035 交换')。成本基础(cost basis)会结转至新合同。选项 A 仅适用于持有人「退保」并用所得购买年金(构成实际收讫)的情形,而非 §1035 直接转移。选项 C 方向相反——寿险保单「可以」交换为年金(单向;不可将年金换回寿险)。选项 D 把 §72(q) 的 10% 罚款混为一谈,该罚款适用于 59½ 岁前的应税年金提取,而非合规执行的 §1035 交换。
IRC §103517. 一份终身寿险保单未通过 7-pay 测试,被归类为修改后的禀赋合同(MEC, Modified Endowment Contract)。下列哪项最佳描述了对保单持有人的税务后果?
依 IRC §7702A,MEC 仍是一份寿险合同——身故赔偿金对受益人依 IRC §101(a) 仍可免所得税。然而,所有生前分配(保单贷款、部分提取、抵押转让)按 LIFO(后进先出)征税:收益部分先作为普通所得被取出,且 59½ 岁前依 IRC §72(v) 加征 10% 附加税。选项 A 不正确——身故赔偿金仍享受免税待遇。选项 B 错误——个人保单持有人的寿险保费从不可抵扣。选项 D 把 §7702A(MEC 规则)与 §7702(寿险定义)混为一谈——MEC 在 §7702 下仍属寿险,仅生前给付的税务发生变化。
IRC §7702A18. 一家小企业为其一位关键高管的 $250,000 团体定期寿险保单缴付保费。企业既是保单持有人也是主要受益人。关于保费是否可抵扣,下列哪项正确?
依 IRC §264(a)(1) 与财政部条例 §1.264-1,当缴付保费的纳税人是寿险合同的直接或间接受益人时,所缴保费不得抵所得税。本题中企业既是保单持有人又是受益人(关键人物保单),故保费不可抵扣——作为代价,依 IRC §101 身故赔偿金一般可免所得税收取。选项 B 与雇主缴费的团体定期寿险(被保险人为「员工」、受益人为员工家属,因此可抵扣)混淆。选项 C 描述的是「员工」依 §79 享有的 $50,000 免计入推算收入额,不是雇主可抵扣。选项 D 系臆造——是否可转换与可抵扣无关。
IRC §162(a) and Treas. Reg. §1.264-119. Ana 在一份「非 MEC」的终身寿险保单上累计缴付了 $30,000 保费。她以 $48,000 现金退保。该退保如何征税?
依 IRC §72(e),非 MEC 寿险保单的退保采用「成本回收法」:保单持有人先回收其成本基础(已缴保费总额,减去先前以现金领取的红利及任何非应税分配),仅超过成本基础的部分应税。本题成本基础为 $30,000,所得现金为 $48,000,故应税额为 $18,000。该收益按「普通所得」征税(选项 C 错误——寿险内部累积从不按资本利得计税)。选项 A 忽略了成本回收。选项 D 忽略了 $18,000 的收益。这是区分非 MEC 寿险与 MEC 的标准「先回收成本」规则(MEC 依 §72(e)(10) 按 LIFO/收益优先征税)。
IRC §72 (cost basis recovery)20. 就联邦所得税而言,下列哪项最佳地区分了合格退休计划(如 401(k))与非合格延期年金?
依 IRC §401(a)、§401(k)、§403(b) 或 §457,合格计划享受「前端」税收优惠:供款税前进入(可抵扣或从 W-2 收入中扣除)、递延增长,分配时全额征税(因无成本基础)。非合格年金以「税后」资金供款——供款不可抵扣——但收益递延增长,且仅分配中的收益部分应税(年金化后按 exclusion ratio 成本回收;未年金化提款依 §72(e) 按 LIFO 征税)。选项 A 错——非合格年金保费从不可抵扣。选项 B 错——依 §401(a)(9),合格计划在 73 岁起须开始 RMD。选项 C 颠倒了——合格计划提款应税,并非免税。
IRC §401(k) and IRC §40821. 某公司于 2019 年为一名普通员工购买了雇主拥有的寿险(EOLI)保单,但在签发前「未」从该员工处取得书面通知与同意。该员工身故。公司收到的身故赔偿金如何征税?
依 2006 年《养老金保护法》新增的 IRC §101(j),2006 年 8 月 17 日后签发的雇主拥有寿险须遵循特别规则。为保留身故赔偿金的全额所得税豁免,雇主须 (1) 向员工书面告知该保险及最高保额,(2) 在签发前取得书面同意,(3) 满足 §101(j)(2) 的某项例外(如被保险人为董事或高薪员工,或在离职后 12 个月内身故)。若未满足这些「通知与同意」规则,仅与已缴保费等额的部分免税——超出部分(身故赔偿金减保费)作为普通所得应税。选项 A 忽略 §101(j)。选项 B 把成本基础也没收。选项 D 适用于员工层面的 §79 推算收入豁免,不适用于公司身故赔偿金。
IRC §101(a) and §101(j)22. 某公司持有针对其 CEO 的 $1,000,000 关键人身寿险保单。该公司将该保单以 $40,000 现金转让给一名无关联的第三方。其后 CEO 去世,第三方所有人领取了 $1,000,000。该身故给付对第三方所有人如何课税?
依 IRC §101(a)(1),寿险身故给付一般由受益人免所得税领取。但 IRC §101(a)(2)——「对价转让」(transfer-for-value)规则——对此设有例外:寿险保单「以对价」转让时,所得税排除大部分丧失。受让人仅可排除等于已付对价加其后所缴保费的金额;其余身故给付作为普通所得课税。五项「安全港」例外可保留完全排除:转让给被保险人本人、被保险人合伙人、被保险人作为合伙人的合伙企业、被保险人作为高管或股东的公司,以及具有结转成本基础的转让(如赠与)。本案中,无关联的第三方买方不符合任何例外,故 §101(a)(2) 规则适用。选项 A、B、D 均误述该规则。
IRC §101(a)(2) (transfer-for-value rule)23. 一名员工通过非歧视性 cafeteria 计划获得「雇主支付」的 $200,000 团体定期寿险。依 IRC §79,所得税处理为:
依 IRC §79,「雇主提供」的团体定期寿险成本,仅就「前 $50,000」保额从员工总收入中排除。超过 $50,000 部分,IRS 依《Uniform Premium Table I》(按年龄计算的每千美元月费率)计算成本,减去任何税后员工缴款后,将净额作为「推算收入」加入员工 W-2 工资(应缴所得税和 FICA,但通常不缴联邦失业税)。对于 $200,000 保单,超出的 $150,000 每年按员工年龄产生推算收入。选项 A 因把保额本身课税而夸大。选项 B 忽视 $50,000 上限。选项 C 方向反了。这是最常被考查的税务规则之一。
IRC §79 (group term life imputed income / Table I)24. 2026 年关于 ROTH IRA 分配,下列哪项陈述正确?
依 IRC §408A,ROTH IRA 以「税后」资金注资(当期无扣除),并在满足两项条件时提供免税的「合格」分配:(1) 自首次 Roth 缴款(或转换)开始的「5 个应税年度」持有期已满;(2) 分配在所有人达到 59½ 岁、死亡、伤残,或用于首次购房(终身上限 $10,000)之时或之后进行。合格分配完全免所得税,并免征 10% 提前分配罚款。原始 ROTH IRA 的「所有人」终身「不」适用 RMD。选项 A 错误;Roth 缴款不可抵扣。选项 C 忽视合格分配规则。选项 D 错误;SECURE 2.0 确认 ROTH IRA 所有人终身不受 RMD 约束(但受益人受约束)。
IRC §408A (Roth IRA contribution limits and 5-year rule)最近核对: · 审核流程
California Life & Accident-Health Agent License 考什么?
California Life & Accident-Health Agent License 由 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Insurance (CDI) 主办。下面的主题权重直接来自官方考试大纲——请优先学习占比最高的主题。
考试大纲(按权重)
- 20%加州保险法与职业道德
- 15%人寿保险基础
- 15%人寿保单条款
- 10%意外与健康保险基础
- 10%意外与健康保单条款
- 10%保险基本原理
- 10%团体寿险与年金
- 5%伤残与长期护理
- 3%Medicare 与老年人保险
- 2%税务处理
这门考试有多难?
较难。California Life & Accident-Health 考试在 PSI 进行,150 题,3 小时,60% 通过。考点集中于 California Insurance Code(CIC)与 IRC 税务规则。依 AB-451 提供 EN/ES/VI/ZH/KO 版本。
- 推荐学习时间
- 6-10 周内 100-150 小时(CDI 规定:须完成 52 小时执照前培训)
- 首次通过率(估计)
- 首次通过率约为 55-65%。60% 的通过线相比加州其他考试容错空间更小。
- 重点学习方向
- California Insurance Code(CIC)与寿险条款——合计约占考试内容 35%;干扰项中常出现具体法条引用。
常见问题
加州人寿与意外健康(Life & A&H)保险有多少道练习题?+
235 道原创练习题,涵盖加州保险局(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Insurance)人寿与意外健康代理人执照考试的全部 10 个主题。
人寿与意外健康(Life & A&H)模拟练习是免费的吗?+
是的,完全免费。无需注册,无需信用卡。包含无限次练习和一次 150 题的限时模拟考试。
这些是真实的 CDI 考试题目吗?+
不是。所有题目均为原创内容,根据加州保险法(California Insurance Code)、Title 10 CCR、民法典以及标准 ISO 保险合同概念编写。我们从不抄袭真实的 CDI 考题或 ExamFX、Kaplan、AD Banker 等机构的题目。
加州 Life & A&H 考试的及格分数是多少?+
60%,并设有分项最低线(sectional cuts)。真实的 CDI 考试在 PSI 考试中心进行,约 150 道选择题,时长 3 小时。
加州保险执照考试是否提供中文或越南语版本?+
提供——AB 451(2018 年)法律要求 CDI 必须提供英语、西班牙语、越南语、中文(普通话)和韩语版本的保险代理人执照考试。
Life & A&H 执照可以销售哪些产品?+
人寿保险、年金、意外保险、健康保险、伤残保险,以及长期护理保险(LTC)——可向所有加州居民销售。
加州保险执照的有效期是多久?+
2 年。每个续期周期需完成 24 小时继续教育(其中 3 小时必须为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