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要求第 645 / 690 题

根据Labor Code §2781(AB-5的施工分包商例外),真实的企业对企业关系除其他要求外,还要求分包商:

a.已根据Bus. & Prof. Code §7000及其后续条款正式持照,持有所需营业执照,维持独立经营地点,并签有书面合同——以及其他标准
b.自身至少有10名员工
c.拥有自己用于经营的不动产
d.经营至少3年且已提交公司税申报

解析

Labor Code §2781为施工分包商提供单独、更宽松的标准:分包商必须(1)获CSLB发证,(2)持有所有必需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3)签订指明付款和工作范围的书面合同,(4)维持独立经营地点,(5)拥有雇佣和解雇的权利,(6)通常从事独立确立的业务,(7)提供自己的工具和车辆,(8)自行协商费率。没有10名员工、拥有不动产或经营3年的要求。若不满足§2781标准,则改为适用§2775的AB-5 ABC测试。

法律依据: Labor Code §2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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