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与留置权第 578 / 1632 题

下列哪项最能体现在一个私人项目中留置权与停止付款通知之间的实际区别?

a.留置权针对执照登记;止付通知针对不动产登记
b.两者都附着于不动产,步骤与期限完全相同
c.留置权附着于不动产;止付通知截留工程款
d.一旦收到付款,止付通知就取代留置权

解析

这两种救济追的是不同的财产。§8400 下的机械师留置权附着于不动产本身,金额由 §8430(a) 确定——所提供工作的合理价值与约定价格中的较低者——并依 §8460(a) 在登记后 90 天内提起诉讼加以强制执行。止付通知追的则是钱:§8520(a) 允许除直接承包商以外享有留置权的索赔人向业主发出该通知,§8530 允许向建设贷款方发出,而 §8500 又使本章成为通往建设资金的唯一途径,因此除依与资金持有人之间的书面合同外,任何人不得就该资金主张其他法律或衡平权利。(a) 把两者完全说反了,还凭空造出一种针对执照的留置权,而那种东西根本不存在。(b) 忽略了不仅追索对象不同、期限也不同——§8412 和 §8414 管的是留置权的登记,对发出止付通知没有半句规定。(d) 凭空造出一种替代关系:付款会让两种救济一起结束,而它们彼此之间并不会转换。

法律依据: Civil Code §8400; §8430(a); §8500; §8520(a); §8530; §8412; §8414; §846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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