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9 道题
某首次公开发行的注册声明遗漏了一项重大负债。投资者依据第 11 条起诉承销商。哪项事实能支持承销商的尽职调查抗辩?
- a.其员工依赖了发行人管理层的书面保证
- b.它进行了合理调查,并合理地相信这些陈述是真实的✓
- c.遗漏的陈述出自发行人,而不是承销商
- d.SEC 允许该注册声明生效
第 11(b)(3) 条规定,如果承销商经合理调查后,有合理依据并确实相信注册声明生效时其中的陈述是真实的,则可以抗辩。SEC 宣布生效并不表示内容准确,不能作为抗辩。仅依赖管理层的保证不算合理调查。第 11(a) 条允许投资者起诉的人包括承销商,所以说陈述出自发行人并不能免除责任。Securities Act Section 11(b)(3)
某公司此前不是 SEC 报告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其股票在发行日已在全国性交易所上市。不属于分销一方的交易商在二级市场销售时,需要交付招股说明书多长时间?
- a.自首次交易起 10 个营业日
- b.自生效日起 90 天
- c.自发行日起 25 个日历日✓
- d.自生效日起 40 天
第 4(a)(3) 条对首次发行人规定为 90 天,但规则 174(d) 规定,如果发行人此前不是报告公司,且证券在发行日已在交易所上市或在注册证券协会运营的交易商间报价系统上报价,期限缩短为自发行日起 25 个日历日。40 天适用于此前已有注册证券的发行人,90 天仍是法定的默认期限。不存在 10 个营业日的期限。Securities Act Rule 174(d)
注册声明生效后,一家经纪自营商想在发送新股交易确认书时不附带最终招股说明书。根据规则 172,必须满足哪项条件?
- a.开盘后股票成交价等于或低于发行价
- b.发行人是 SEC 报告公司,因此免于适用第 5 条
- c.发行人已向 SEC 提交最终招股说明书,或将按时提交✓
- d.每位客户签署放弃获得招股说明书权利的声明
规则 172 规定,只要注册声明已生效且没有待决的停止令程序,并且发行人已向 SEC 提交最终招股说明书或将在规则 424 的期限内提交,确认书就视为已满足交付要求。客户不能放弃交付要求。交易价格无关。作为报告公司并不使已注册的发行免于适用第 5 条。Securities Act Rule 172(c)
某成熟公司的 S-3 表格货架注册声明于 2026 年 3 月 1 日生效。如果没有提交新的注册声明,它最晚可以在什么日期之前继续依据该货架销售证券?
- a.2031 年 3 月 1 日,即生效后五年
- b.2029 年 3 月 1 日,即生效后三年✓
- c.2028 年 3 月 1 日,即生效后两年
- d.2027 年 3 月 1 日,即生效后一年
规则 415(a)(5) 规定,以 S-3 表格注册、用于延迟或持续销售的证券,只能在注册声明首次生效日起三年内发行,即 2029 年 3 月 1 日。一年和两年的日期缩短了期限,五年则超出了期限。在期限之前提交新的注册声明,可依据该规则的过渡条款继续销售。Securities Act Rule 415(a)(5)
一家经纪自营商在注册声明生效前,向一位客户出售了某次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客户现在想要回她的钱。《证券法》给了她什么救济?
- a.没有私人救济,因为只有 SEC 能执行第 5 条
- b.撤销合同:返还退还股票后的价款加利息,扣除已收到的收益✓
- c.只有当她证明卖方有欺诈意图时才能获得赔偿
- d.损害赔偿,仅限于她向经纪自营商支付的佣金
第 12(a)(1) 条允许购买人起诉违反第 5 条出售证券的卖方,在退还证券时收回已付对价加利息、扣除已收到的收益,如果她已不再持有证券则可请求损害赔偿。救济并不以佣金为上限。第 12 条创设了私人诉权。不需要证明欺诈意图,违规本身就足够。Securities Act Section 12(a)(1)
某次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于 2025 年 4 月 6 日首次真实向公众发售。一位买方在 2028 年 2 月 2 日发现注册声明中有重大错误陈述。依据第 11 条提起诉讼的最后期限是哪一天?
- a.2031 年 2 月 2 日,即发现后三年
- b.2029 年 2 月 2 日,即发现后一年
- c.2026 年 4 月 6 日,即发售后一年
- d.2028 年 4 月 6 日,即真实发售后三年✓
第 13 条要求第 11 条的诉讼须在发现错误陈述后一年内提起,但无论如何不得晚于证券首次真实向公众发售后三年。从发现之日起一年是 2029 年 2 月 2 日,但三年的最长期限先到期,即 2028 年 4 月 6 日。其他日期把一年或三年的期限算在了错误的起算事件上。Securities Act Section 13
一位非关联方投资者直接从一家多年来按时提交全部 SEC 报告的发行人处购买了限制性股票,已持有七个月。她能否依据规则 144 转售?
- a.不可以,因为每个非关联方都适用一年的持有期
- b.可以,但必须先提交 Form 144 并等待 90 天
- c.不可以,因为她还必须遵守 1% 的交易量限制
- d.可以,因为已满六个月且发行人的信息是最新的✓
对于报告发行人,非关联方须持有限制性证券六个月。在六个月到一年之间,她还需要发行人有充分的最新公开信息,而这家发行人符合。满一年后连这项条件也不再需要。一年的持有期适用于非报告发行人。交易量限制和 Form 144 通知适用于关联方而不是非关联方,提交后也没有 90 天的等待期。Securities Act Rule 144(b)(1)
某交易所上市公司的一名关联方,其公司有 8,000,000 股流通股。过去四周平均每周成交量为 95,000 股,该关联方两个月前依据规则 144 卖出了 20,000 股。他现在还能依据规则 144 再卖出多少股?
- a.115,000 股
- b.75,000 股✓
- c.60,000 股
- d.95,000 股
规则 144(e) 规定,关联方在任何三个月期间内的销售量上限为该类股票流通股数的 1% 或之前四周平均每周成交量中的较大者。8,000,000 股的 1% 是 80,000 股,平均每周成交量为 95,000 股,所以上限为 95,000 股。两个月前卖出的 20,000 股在三个月内,因此还剩 95,000 - 20,000 = 75,000 股。直接用 95,000 忽略了之前的销售。用 1% 会得到 60,000。把之前的销售加上去会得到 115,000。Securities Act Rule 144(e)(1)
某 SEC 报告公司的一名关联方计划依据规则 144 以每股 20 美元出售 4,000 股限制性股票,过去三个月没有其他销售。是否必须提交 Form 144 通知?
- a.必须,因为 80,000 美元的销售价格超过 50,000 美元✓
- b.不必,因为 4,000 股少于 5,000 股
- c.必须,但只能在交易结算之后提交
- d.不必,因为 Form 144 只适用于非关联方
关联方如果在任何三个月期间内出售的证券超过 5,000 股,或总销售价格超过 50,000 美元,就必须提交 Form 144。两项标准满足任一项即触发,4,000 x 20 美元 = 80,000 美元,超过了金额限制,尽管股数没有超过。该文件应在下卖出订单的同时提交,而不是结算后,并且这是对关联方的要求。Securities Act Rule 144(h)
根据规则 501(a),下列哪位个人基于净资产或收入属于合格投资者?
- a.单身人士,净资产 120 万美元,其中 70 万美元是住房权益
- b.已婚夫妇,过去两年每年的共同收入均为 28 万美元
- c.单身人士,去年收入 25 万美元,前年收入 15 万美元
- d.单身人士,净资产 120 万美元,不含其主要住所✓
规则 501(a) 认定:个人净资产(单独或与配偶合计)超过 100 万美元且不含主要住所的属于合格投资者。第二位扣除住房权益后只有 50 万美元。收入方面,必须在最近两年每年都超过个人 20 万美元或共同 30 万美元,并预期今年保持同一水平,所以一年 15 万美元和共同 28 万美元都不够。Securities Act Rule 501(a)
下列哪项发行可以符合规则 506(b) 安全港?
- a.向合格投资者以及 10 位缺乏金融知识且没有代表的非合格投资者出售
- b.在 90 天内向 36 位非合格投资者出售
- c.向通过社交媒体广告招募的合格投资者出售,并以勾选框核实身份
- d.向通过现有联系人找到的 40 位合格投资者和 30 位有经验的非合格投资者出售✓
规则 506(b) 允许不限数量的合格投资者,以及在任何 90 天期间内最多 35 位非合格购买人,每位非合格购买人必须自己或在购买人代表协助下具备金融经验,并且禁止一般性招揽。第一项发行满足所有条件。36 位非合格购买人超过了上限。社交媒体广告属于一般性招揽,只有经过核实的规则 506(c) 才允许。缺乏经验的非合格买家不符合条件。Securities Act Rule 506(b)
一位非合格投资者年收入为 90,000 美元,净资产为 400,000 美元。在 12 个月内,她在所有《众筹条例》发行中最多可以投资多少?
- a.4,500 美元
- b.9,000 美元
- c.20,000 美元✓
- d.40,000 美元
当年收入或净资产任何一项低于 124,000 美元时,上限为 2,500 美元与年收入和净资产中较大者的 5% 两者中的较大值。她的收入低于 124,000 美元,所以取较大者 400,000 美元的 5%,得 20,000 美元。按净资产的 10% 计算得 40,000 美元,只有在两项都不低于 124,000 美元时才适用。只用收入则 5% 得 4,500 美元、10% 得 9,000 美元,但规则取两者中较大的数字。Regulation Crowdfunding Rule 100(a)(2)
一家私营公司想在 12 个月内向包括非合格投资者在内的公众募集 5,000 万美元,通过由 SEC 审核资格而不是注册的发行声明进行。哪种豁免适用?
- a.A 条例第一级
- b.众筹条例
- c.A 条例第二级✓
- d.D 条例规则 504
A 条例允许发行人通过 SEC 审核资格的公开发行,而无需完整注册。第二级在 12 个月内最高可达 7,500 万美元,所以 5,000 万美元适用。第一级上限为 2,000 万美元。众筹条例上限为 500 万美元,并且必须通过中介机构的平台进行。规则 504 上限为 1,000 万美元。Regulation A Rule 251(a)(2)
一家非 SEC 报告公司的发行人五个月前依据规则 504 出售了 350 万美元证券。它现在依据规则 504 最多还能出售多少?
- a.650 万美元✓
- b.1,000 万美元
- c.350 万美元
- d.1,350 万美元
规则 504 将发行总价上限定为 1,000 万美元,再减去发行前 12 个月内及发行期间已出售的证券。五个月前售出 350 万美元,剩余额度为 1,000 万 - 350 万 = 650 万美元。1,000 万美元忽略了之前的销售,350 万美元只是重复了该数字,1,350 万美元把它加上而不是减去。Securities Act Rule 504(b)(2)
一家特拉华州公司的主要营业地在俄亥俄州,并在当地获得 85% 的收入。它在网上为股票发行做广告,只向俄亥俄州居民出售。它能使用规则 147A 吗?
- a.可以,但购买者必须持有股票一年后才能转售
- b.不可以,因为发行人必须在其销售所在的州注册成立
- c.可以,因为只要每笔销售都面向俄亥俄州居民,该规则就允许网络广告✓
- d.不可以,因为任何网络广告都会使发行成为跨州发行
规则 147A 把发行人的主要营业地所在州视为其居住州,所以在特拉华州注册并无影响,当地收入占 80% 是证明其在当地开展业务的方式之一。该规则明确允许一般性招揽和广告,只要所有销售都面向发行人所在州的居民。转售在六个月内仅限于州内居民,而不是一年。Securities Act Rule 147A
下列哪位买方符合规则 144A 转售中的合格机构买方(QIB)资格?
- a.一家保险公司,投资 6,000 万美元无关联发行人的证券
- b.一位富有的个人,亲自持有 1.5 亿美元的证券
- c.一家注册交易商,全权拥有并投资 1,200 万美元无关联发行人的证券✓
- d.一家公司,拥有并投资 9,000 万美元无关联发行人的证券
根据规则 144A(a)(1),注册交易商如果全权拥有并投资至少 1,000 万美元无关联发行人的证券,即为 QIB,所以 1,200 万美元符合。1 亿美元的标准适用于保险公司和公司等机构,因此 6,000 万美元和 9,000 万美元都不够。自然人无论投资组合多大,都不能成为 QIB。Securities Act Rule 144A(a)(1)
下列哪项市政债券一级发行豁免适用规则 15c2-12?
- a.300 万美元期限 18 个月的票据,以 5,000 美元面额出售给公众
- b.200 万美元债券,面额 5,000 美元,出售给 20 家各自以自有账户购买的机构
- c.200 万美元债券,最低面额 100,000 美元,出售给 20 家各自以自有账户购买的机构✓
- d.200 万美元债券,最低面额 100,000 美元,出售给 50 位机构投资者
规则 15c2-12(d)(1) 豁免以下一级发行:授权面额为 100,000 美元或以上,出售给不超过 35 位有经验、且不为多个账户购买或不以分销为目的的人,或者期限为九个月或更短。第一项发行同时满足面额和 35 位买家的条件。5,000 美元面额不符合面额条件,50 位买家超过上限,18 个月超过九个月的限制。SEC Rule 15c2-12(d)(1)
一家承销商与某市在 2026 年 11 月 16 日(周一)签署债券购买协议。规则 15c2-12 要求承销商通过合同约定在七个营业日内收到最终官方声明。最晚应在哪一天交付?
- a.11 月 20 日,周五,即当周的最后一天
- b.11 月 23 日,周一,即七个日历日后
- c.11 月 24 日,周二,即把 11 月 16 日算作第一天
- d.11 月 25 日,周三✓
规则 15c2-12(b)(3) 要求在最终协议后七个营业日内取得最终官方声明。从下一个营业日起算:11 月 17 日(1)、18 日(2)、19 日(3)、20 日(4)、23 日(5)、24 日(6)和 25 日(7),所以截止日是 11 月 25 日周三,这期间没有假日。11 月 23 日按日历日计算。11 月 24 日把协议当天算作第一天。11 月 20 日只有四个营业日。SEC Rule 15c2-12(b)(3)
一家不是承销团成员的销售集团交易商,向一位客户出售新发行的市政债券。根据 MSRB 规则 G-32,它必须在何时之前向该客户交付官方声明?
- a.无需交付,因为只有承销团经理需要交付该声明
- b.交易日后七个营业日内
- c.最迟在交易结算时,无论客户是否要求✓
- d.只有客户要求时才需提供,并在要求后一个营业日内
规则 G-32(a) 禁止任何交易商(无论是承销商还是其他身份)在未于交易结算时交付官方声明的情况下,向客户出售所发行的市政证券。它适用于每一个销售的交易商,而不仅是承销团成员,也不取决于客户是否要求。七个营业日是规则 15c2-12 中发行人向承销商交付的期限,而按要求在下一个营业日寄送则是规则 15c2-12 对参与承销商的另一项义务。MSRB Rule G-32(a)(i)
某市以竞争性投标方式发行一般责任债券,有两个承销团递交了投标。该市如何选出中标者?
- a.事先选定它偏好的公司,并与其协商价差
- b.把债券授予在该市客户最多的承销团
- c.把债券授予提出最大承销价差的承销团
- d.把债券授予投标条件使该市利息成本最低的承销团✓
在竞争性发行中,发行人发布销售通知,并把债券授予对发行人而言利息成本最低的投标者,以净利息成本或真实利息成本衡量。事先选定一家公司并协商价差属于协议发行。更大的价差会提高发行人的成本而不是降低,而客户基础在授予中不起作用。Municipal competitive-sale practice (issuer notice of sale; no single MSRB rule)
在对新的市政债券发行投标之前,参与承销商必须取得发行人视为最终的官方声明。该文件可以省略下列哪一项?
- a.发行人未偿债务的摘要
- b.发行价格和利率✓
- c.债券的还款来源
- d.发行人的财务报表
规则 15c2-12(b)(1) 只允许初步官方声明省略:发行价格、利率、销售报酬、总本金金额、各到期日本金金额、交割日期、评级、取决于这些事项的其他条款,以及承销商的身份。其他一切,包括财务信息、还款来源和发行人的债务,必须已经包含在文件中。SEC Rule 15c2-12(b)(1)
根据规则 15c2-12 要求的持续披露承诺,债券发生付款违约后,必须在多长时间内向 MSRB 提交通知?
- a.随下一份年度财务报告一起提交
- b.事件发生后五个营业日
- c.事件发生后十个营业日✓
- d.事件发生后三十个日历日
规则 15c2-12(b)(5)(i)(C) 要求承诺及时向 MSRB 提供所列事件的通知,包括本金和利息支付违约,时间不得超过事件发生后十个营业日。三十天太长,五个营业日比规则的要求更短。等待年度报告会使重大事件通知远远超过期限。SEC Rule 15c2-12(b)(5)(i)(C)
某公司获悉其一名注册代表因重罪被定罪,这使他成为法定取消资格人员。根据 FINRA 章程,公司须在多长时间内修订他的 Form U4 以报告此事?
- a.年底前,在年度合规会议上
- b.在公司获知相关事实后 10 日内✓
- c.30 日内,与其他任何 U4 修订相同
- d.60 日内,待公司自行审查完毕后
FINRA 章程第五条第 2(c) 节规定,公司应在获知事实后 30 日内修订 Form U4,但涉及法定取消资格(statutory disqualification)的修订必须在 10 日内提交。30 日是一般规则,并非适用于取消资格事件。没有任何规则允许公司在完成内部审查期间搁置取消资格的披露,年度会议也不是申报期限。FINRA By-Laws, Article V, Section 2(c)
某公司在一名代表辞职后第 20 天提交了 Form U5。根据 FINRA 章程,公司还必须做什么?
- a.等 FINRA 接受申报后再向该人提供任何材料
- b.仅在该人于 30 日内提出要求时才提供副本
- c.待确定其下一家公司后向该公司转交副本
- d.提交时同时向前代表提供一份 Form U5 副本✓
章程第五条第 3 节要求公司在提交 Form U5 的同时向该人提供一份副本,使其了解所报告的内容并能作出回应。等 FINRA 接受申报,或等对方提出要求,都不符合“同时提供”的要求。公司没有义务把该表格寄给其后的雇主,后者会通过自己的调查了解此人的记录。FINRA By-Laws, Article V, Section 3
公司提交 Form U5 终止某代表的注册后,FINRA 仍可就其注册期间的行为对该前代表提起纪律投诉。期限是多久?
- a.自终止生效日起两年内✓
- b.四年,与 SIE 成绩的有效期相同
- c.五年,与 MQP 最长期限相同
- d.自终止生效日起一年内
根据章程第五条第 4 节,只要在注册终止生效日后两年内提出投诉,FINRA 就对前注册人员保留管辖权。一年比章程规定的期限短。四年是未注册人员的 SIE 成绩保持有效的期限,五年是 MQP 能保留资格的最长期限,二者都不决定 FINRA 纪律权限的范围。FINRA By-Laws, Article V, Section 4
Priya 于 2021 年通过了 SIE 和 Series 7,并以一般证券代表身份注册,直至其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 日提交 Form U5。她没有加入 MQP。一家新公司想在 2025 年 10 月 1 日为她注册。她必须怎么做?
- a.SIE 和 Series 7 都要重新通过
- b.只需新的 Form U4 并完成 Regulatory Element
- c.重新通过 SIE,但无需重考 Series 7
- d.重新通过 Series 7,但无需重考 SIE✓
自她注册终止以来(2023 年 3 月至 2025 年 10 月)已超过两年,因此在没有加入 MQP 的情况下,她必须重新通过 Series 7。SIE 自她通过之日与最后注册之日中较晚者起四年内有效,这里是 2023 年 3 月,所以她不必重考。只重考 SIE 把两项考试的作用弄反了。完全免考则是把四年的 SIE 期限当成了两年的代表资格期限。FINRA Rule 1210.08
一名一般证券代表已注册三年,无法定取消资格,她离开行业,公司提交了选择加入 MQP 的 Form U5。她最长可以留在该计划中多久,并仍能无需重新参加考试即可再次注册?
- a.终止后最长五年,前提是按时完成年度 CE✓
- b.最长十年,前提是从未成为法定取消资格人员
- c.终止后最长两年,前提是按时完成年度 CE
- d.终止后最长四年,并保持其 SIE 成绩有效
MQP 允许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该类别注册至少一年且无法定取消资格)在终止后最长五年内通过在 12 月 31 日前完成指定的年度 CE 来保持资格。两年是没有 MQP 时的普通资格期限。四年是 SIE 的期限,MQP 并不改变它。十年是某些取消资格事件所用的回溯期,不是 MQP 的期限。FINRA Rule 1240 (Maintaining Qualifications Program)
某经纪自营商的前台接待访客并转接电话。她不销售证券,也没有经常接触证券、现金或原始账簿记录的机会,也不监督从事这些工作的人。根据 SEC Rule 17f-2,她是否必须录取指纹?
- a.必须,除非她是兼职,每周工作不足二十小时
- b.必须,因为会员公司的每名员工都必须录取指纹
- c.不必,她的岗位和不接触贵重资产使她获得豁免✓
- d.不必,但前提是 FINRA 为她出具具体的书面豁免
Rule 17f-2 要求经纪自营商的员工录取指纹,但对以下员工给予豁免:不从事证券销售、没有经常接触证券、资金或原始账簿记录的机会,且不监督从事这些工作的人。前台在每一点上都符合豁免条件。该规则并未要求所有员工一律录取指纹,也没有通过 FINRA 取得豁免的步骤,更没有兼职时数的门槛。SEC Rule 17f-2
一位客户致电交易台,向一名未注册的销售助理下达买入 100 股的订单。助理没有等注册代表就直接录入。这有什么问题?
- a.没有问题,因为录入订单属于助理可做的事务性工作
- b.没有问题,因为负责监督的注册代表仍对该账户负责
- c.订单本身合规,但应先以书面形式确认
- d.接受客户订单不属于文书工作,因此需要注册✓
Rule 1230 对仅从事文书或事务性工作的人员免于注册,但接受客户订单不是文书或事务性行为,而是需要注册的职能。把录入订单称为事务性工作是对豁免的误读。书面确认无法弥补注册上的缺口,注册代表对账户的责任也不能让未注册人员接单。FINRA Rule 1230
某公司于 6 月 10 日提交了新员工的 Form U4。根据 Rule 3110(e),公司最迟必须在哪一天之前核实该 Form U4 中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 a.7 月 10 日,即提交后 30 日✓
- b.6 月 20 日,即提交后 10 日
- c.8 月 9 日,即提交后 60 日
- d.9 月 8 日,即提交后 90 日
Rule 3110(e) 要求会员在个人提交 Form U4 后 30 日内核实其中的信息;6 月 10 日加 30 日为 7 月 10 日。10 日是因取消资格事件修订 U4 的期限,而不是核实期限。60 日和 90 日都不是该规则为此事项设定的期限。FINRA Rule 3110(e)
一名代表只持有 SIE 和 Series 6。一位客户要求她买入 200 股上市股票。她为什么不能接受这笔订单?
- a.她的注册涵盖基金和变额产品,不包括个股✓
- b.只要客户签署一次性书面风险豁免书,她就可以接单
- c.只要 Series 7 负责人事先逐笔批准,她就可以接单
- d.SIE 涵盖股票交易,但她仍需要州注册
Series 6 使人员有资格成为投资公司及变额合同产品代表,因此其业务限于共同基金、变额年金、变额寿险等产品。个股需要更广泛的注册,例如一般证券代表。SIE 只是入门考试,并不授权从事任何业务。无论是负责人批准还是客户豁免,都无法把注册扩大到其范围之外。FINRA Rule 1220
4 月 3 日,一名代表告知合规部门他已提交个人破产申请。该事件不会使他成为法定取消资格人员。公司最迟须在哪一天之前修订他的 Form U4?
- a.无需修订,因为个人破产属于私人事务
- b.5 月 3 日,即公司获知后 30 日✓
- c.4 月 13 日,即公司获知后 10 日
- d.6 月 2 日,即公司获知后 60 日
个人破产申请是 Form U4 上需要披露的事件,章程要求在公司获知事实后 30 日内修订,这里是 5 月 3 日。10 日期限专用于涉及法定取消资格的修订,而该事件并非如此。60 日在修订规则中没有位置。认为无需提交的说法是错误的,因为无论与证券业务是否有关,Form U4 都会询问个人破产情况。FINRA By-Laws, Article V, Section 2(c)
Marcus 为企业发行人提供并购咨询,并协助安排其债务和股权发行。他不做交易,也不处理零售账户。他想选择能涵盖这项工作的最窄的代表注册类别。他应选择哪一个?
- a.证券交易员代表(Series 57)
- b.投资银行代表(Series 79)✓
- c.Series 6 基金及变额产品代表
- d.一般证券代表(Series 7)
Series 79 对应投资银行代表,这是一种有限注册,适用于就发行、并购、收购和重组提供咨询或提供协助。Series 7 也允许从事这类工作,但还包含他不从事的零售经纪业务,因此不是最窄的。Series 57 针对自营交易,Series 6 涵盖共同基金和变额产品,都不属于企业咨询工作。FINRA Rule 1220
某公司的一名交易员整天在交易所之外为公司自有账户买卖股票和优先股。她没有客户。她想选择涵盖这项活动的最窄注册。她应持有哪一种?
- a.私募证券发行代表(Series 82)
- b.一般证券代表(Series 7)
- c.证券交易员代表(Series 57)✓
- d.投资银行代表(Series 79)
Series 57 对应证券交易员,这是一种有限注册,适用于在交易所之外对股票、优先股和可转换债券进行自营交易。Series 79 涵盖咨询和发行工作,Series 82 涵盖私募销售,二者都不符合以公司资本进行交易的工作。Series 7 也能使她具备资格,但包含她不从事的零售经纪活动。FINRA Rule 1220
某人将只销售房地产和石油天然气有限合伙权益,这些属于直接参与计划。哪一种有限代表考试是为该职位设计的?
- a.Series 22,直接参与计划有限代表✓
- b.Series 6,投资公司及变额合同产品代表
- c.Series 57,证券交易员代表,适用于自营交易
- d.Series 79,投资银行代表,适用于咨询工作
Series 22 对应直接参与计划有限代表,其业务限于合伙企业及类似穿透式计划的权益。Series 6 涵盖共同基金和变额产品,Series 79 涵盖企业咨询和发行工作,Series 57 涵盖自营交易,都不是为销售合伙权益而设。FINRA Rule 1220
Elena 持有 SIE 和 Series 6,刚刚被提拔去监督公司的共同基金销售人员。她想获得履行该监督职责的负责人注册。在不先增加 Series 7 的情况下,她可以选择哪一项?
- a.Series 26,因为 SIE 加 Series 6 满足其先决条件✓
- b.Series 9/10,因为它们涵盖基金销售的监督
- c.没有适用的负责人考试,因为负责人必须先持有 Series 7
- d.Series 26,但需要她同时通过 Series 7
Series 26 对应投资公司及变额合同产品负责人,其先决条件是 SIE 加 Series 6 或 Series 7,因此 Elena 已有资格报考。Series 9/10 是一般证券销售主管考试,需要持有 Series 7。认为负责人必须先持有 Series 7,描述的是一般证券路径,而非有限路径。FINRA Rule 1220 and registration co-requisites
Tomas 于 2020 年 1 月通过了 SIE 和 Series 7,并以一般证券代表身份注册,直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提交 Form U5。他没有加入 MQP。一家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 日为他注册。他必须重考哪一项考试?
- a.只重考 SIE,因为他通过 SIE 已超过四年
- b.只重考 Series 7,因为 SIE 成绩永不过期
- c.都不必重考;他在过去两年内注册过✓
- d.两项都要,因为他通过 SIE 已超过四年
他的注册在新注册前约 17 个月终止,未超过两年期限,因此无需通过考试重新取得 Series 7 资格。SIE 的四年期限自他通过之日与最后注册之日中较晚者起算,这里是 2024 年 3 月,所以 SIE 也仍然有效。从 2020 年 1 月起算四年,忽略了他之后的注册;而且如果一个人离开行业满四年,SIE 成绩是会失效的。FINRA Rule 1210.08
Dana 通过了 SIE 和 Series 24,公司想把她注册为一般证券负责人。她从未持有其他注册。她还必须具备什么?
- a.一般证券代表注册,可与之同时取得✓
- b.Series 9 注册,通常是与 Series 24 配套的考试
- c.无需其他条件,SIE 和 Series 24 本身就足够
- d.Series 6 注册,可满足代表级需要
一般证券负责人还必须注册为一般证券代表,也就是要通过 Series 7;该注册可在负责人注册之前或同时取得。Series 6 是有限注册,不能满足一般证券的要求。只有 SIE 和 Series 24 缺少代表级考试,而 Series 9 是销售主管考试,并非先决条件。FINRA Rule 1220 and registration co-requisites
某代表将只销售根据 Regulation D 进行私募的证券,不涉及公开发行,也不做零售经纪。哪种有限注册适合该职位?
- a.Series 6 共同基金及变额产品代表
- b.私募证券发行代表(Series 82)✓
- c.直接参与计划代表(Series 22)
- d.证券交易员有限代表(Series 57)
Series 82 对应私募证券发行代表,这是销售私募发行证券的有限注册。Series 22 针对合伙权益,Series 57 针对自营交易,Series 6 针对共同基金和变额产品,因此没有一项适合仅限于私募的职位。FINRA Rule 1220
一名代表错过了 Regulatory Element 的截止日期,其注册变为 CE 不活跃状态。她始终没有完成该课程,连续两年过去了。她的注册会怎样?
- a.保持不活跃状态,直到她完成课程,无论需要多久
- b.FINRA 以行政方式终止其注册,她须通过考试重新取得资格才能再次注册✓
- c.FINRA 将其暂停 120 日,之后在完成 Firm Element 培训后恢复
- d.她的公司可以通过额外安排 Firm Element 培训来保持其活跃
根据 Rule 1240(a),注册连续两年处于 CE 不活跃状态将被以行政方式终止,当事人须通过考试重新取得资格才能再次注册。该规则不允许无限期保持不活跃。120 日适用于纪律案件中指定的继续教育,Firm Element 培训也不能替代 Regulatory Element。FINRA Rule 1240(a)
某公司有一名员工,其唯一的注册是其工作并不要求的自愿性注册。根据现行继续教育规则,Firm Element 如何适用于他?
- a.只有在他未通过 Regulatory Element 的年份才需要
- b.他被排除在外,因为自愿性注册不触发该要求
- c.他须每三年而非每年完成一次
- d.公司须将他纳入其年度 Firm Element 培训✓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年度 Firm Element 适用于所有注册人员,包括仅持有 Rule 1210.02 下自愿性注册的人。公司可以根据其职责调整培训内容,并可将反洗钱计划培训或年度合规会议计入其中。Firm Element 不取决于 Regulatory Element 的结果,而且是每年一次,而非三年周期。FINRA Rule 1240(b)
一名代表在其现有注册类别中存在尚未满足的 CE 缺陷。她请求现任公司和一家竞争对手为她增加一个注册类别。该缺陷会产生什么影响?
- a.她可以在任一公司注册,但须经过 120 日等待期
- b.在缺陷消除之前,她不能在任何一家公司增加任何注册✓
- c.缺陷只影响现有类别,不妨碍注册新类别
- d.她可以在本公司注册新类别,但不能在竞争对手处注册
Rule 1210.07 禁止存在未满足 CE 缺陷的人在同一会员公司注册额外类别,也禁止其在其他会员公司注册任何类别,直至缺陷得到满足。允许她在本公司转换或经过等待期后注册,都与这一限制相矛盾,而认为新注册不受影响的说法则完全忽略了该限制。FINRA Rule 1210.07
FINRA 将一名注册代表暂停 30 日。在暂停期间,她所在的公司
- a.不得支付或记入暂停期间产生的报酬✓
- b.可以全额发放基本薪水,因为只有佣金被禁止
- c.如果她只担任文书工作,可以继续发放薪水
- d.可以让她通过电话为现有客户服务,只要不招揽新客户
Rule 8311 禁止会员允许被暂停的人以与暂停不一致的方式与其保持关联,也禁止公司支付或记入暂停期间产生的报酬。文书岗位仍然属于关联,因此无济于事。通过电话为客户服务与暂停不一致,而薪水和佣金一样都是报酬。FINRA Rule 8311
一位没有书面仲裁协议的客户,就其经纪账户的纠纷向 FINRA 仲裁机构对某会员公司提出申请。公司提出异议。结果如何?
- a.公司可以拒绝,因为不存在书面协议
- b.公司必须仲裁,因为客户要求仲裁✓
- c.只有该代表同意,公司才须仲裁
- d.只有法院先作出命令,公司才须仲裁
根据 Rule 12200,如果客户提出要求或书面协议有此规定,会员必须就与其业务相关的客户纠纷进行仲裁。客户的要求本身就足够,因此没有书面协议并不构成抗辩。代表的个人同意和法院命令都不是该规则规定的条件。FINRA Rule 12200
Maria 八年前就一项侵占轻罪指控认罪,并被判缓刑。她现在寻求证券行业的工作。她是否属于法定取消资格人员?
- a.不是,因为没有监禁刑的轻罪不会导致取消资格
- b.不是,因为该定罪已过去五年以上
- c.是,因为十年内的侵占轻罪属于取消资格事由✓
- d.不是,因为只有重罪定罪才会导致法定取消资格
根据《交易所法》第 3(a)(39) 条,十年内的轻罪如果涉及证券、盗窃、侵占、伪造或类似罪行,就属于取消资格事由,因此她八年前的定罪属于此类。并非只有重罪才会导致取消资格。是否服过监禁刑无关紧要,而回溯期是十年而不是五年。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 1934, Section 3(a)(39)
5 月 12 日,某公司收到一位客户的书面投诉,称一名注册代表从她的账户中盗取了 4,000 美元。根据 Rule 4530,公司最迟须在何时向 FINRA 报告该投诉?
- a.最迟 5 月 22 日,即收到投诉后 10 个日历日
- b.仅在季度报告中报告,因为 4,000 美元低于 15,000 美元
- c.最迟 8 月 11 日,即收到投诉后 90 个日历日
- d.最迟 6 月 11 日,即收到投诉后 30 个日历日✓
Rule 4530(a)(1)(B) 要求公司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涉及盗用、侵占或伪造指控的客户书面投诉后 30 个日历日内报告。5 月 12 日加 30 个日历日为 6 月 11 日。15,000 美元是诉讼和仲裁的门槛,不适用于盗用类投诉,此类投诉无论金额大小均须报告。90 日和 10 日都不是该规则使用的期限。FINRA Rule 4530(a)(1)(B)
8 月 12 日,某公司收到一位客户的书面投诉,称向她推荐的某只股票不适合她。投诉中未指控盗用或伪造。根据 Rule 4530,该投诉应如何向 FINRA 报告?
- a.30 日内单独报告,最迟 9 月 11 日
- b.无需报告,因为投诉并未指控盗用
- c.列入 10 月 15 日到期的季度统计报告✓
- d.列入 1 月 15 日到期的第四季度统计报告
Rule 4530(d) 要求公司在每个日历季度结束后 15 日内报告客户书面投诉的统计和汇总信息。8 月属于第三季度,该季度于 9 月 30 日结束,因此报告于 10 月 15 日到期。30 日内单独报告适用于指控盗用、侵占或伪造的投诉。1 月的报告涵盖第四季度,不是本季度。没有盗用指控的投诉并不免除报告,只是以汇总形式报告。FINRA Rule 4530(d)
某公司因一名注册代表违反其书面政策而对他罚款恰好 2,500 美元,且未扣留他的任何佣金。这项内部处分是否须根据 Rule 4530 向 FINRA 报告?
- a.须报告,因为每一笔罚款都要列入季度报告
- b.须报告,因为 2,500 美元或以上的罚款都必须报告
- c.不须报告,因为内部处分从不需要报告
- d.不须报告,因为罚款没有超过 2,500 美元的限额✓
Rule 4530(a)(2) 要求在公司对关联人员作出暂停、解雇、扣留超过 2,500 美元的报酬、超过 2,500 美元的罚款,或其他会严重限制其活动的处分时报告。恰好 2,500 美元并非超过 2,500 美元,因此仅凭此项不触发报告。门槛是“超过”,而不是“达到”。超过门槛的内部处分须报告,所以说其从不需要报告是错误的;季度报告汇总的是客户投诉,而不是纪律处分事件。FINRA Rule 4530(a)(2)
一位客户对某注册代表个人提起仲裁请求,案件以 20,000 美元和解。公司未被列为当事人。该和解是否须根据 Rule 4530 报告?
- a.不须报告,因为只有仲裁裁决须报告,和解不用
- b.须报告,但仅当该代表在和解中承认有不当行为时
- c.不须报告,因为所有和解的报告门槛都是 25,000 美元
- d.须报告,因为金额超过了关联人员适用的 15,000 美元门槛✓
Rule 4530(a)(1)(G) 要求在关联人员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证券相关诉讼或仲裁以判决、裁决或和解结案且金额超过 15,000 美元时报告。25,000 美元适用于会员公司本身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情形,而此处公司未被列为当事人。和解与判决、裁决一样计算在内,该规则也不要求承认不当行为。FINRA Rule 4530(a)(1)(G)
3 月 3 日,某公司的电子邮件显示一名注册代表明显违反了证券规则,公司当时本应认识到这一点,却直到 6 月 20 日年度审查结束才有所行动。根据 Rule 4530(b),30 个日历日的报告期从何时开始?
- a.从 6 月 20 日开始,即公司年度合规审查结束之日
- b.从监管机构首次就该行为询问公司之日开始
- c.从 4 月 1 日开始,即该行为发生后下一季度的第一天
- d.从 3 月 3 日开始,即公司本应认定发生违规之时✓
Rule 4530(b) 要求公司在认定或理应认定发生违规后立即报告,且最迟在 30 个日历日内。期限从公司本应认识到违规之日起算,因此拖延自身审查并不会推迟截止日期。年度审查结束、监管机构询问以及下一季度开始都是更晚的时间点,该规则并不采用。FINRA Rule 4530(b)